為丈夫看病借款 失信譽被訴法院

近日,經過民權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多次調解,一起借款糾紛案件被執結。

2018年8月21日,陳某在某製冷配件廠打工時,其丈夫段某(案外人)因給自家種植的棉花打藥,意外中毒。陳某聞訊後,當即找到廠長,提出借款3.5萬元救急。因陳某丈夫中毒太深,需要照顧。自此,陳某再也沒有回到廠裡上班。今年4月28日,廠裡派人帶著慰問品探望陳某的丈夫,並商量借款償還之事。陳某一聽,當即火冒三丈,稱錢是廠裡給的看病錢,不是借款,給的錢沒有還的道理。

廠長見陳某如此不講道理,遂將其告上民權縣人民法院。法院審理後,依法判令陳某返還原告某製冷配件廠借款本金。法院判決生效後,經多次交涉,陳某拒不返還。無奈之下,某製冷配件廠申請強制執行。

接到執行通知書的陳某表情冷淡,以“廠裡欠著自己半個月的工資,也不欠製冷配件廠錢”為由,拒不返還借款。

為緩解矛盾,做到案結事了,執行法官鄭傑多次與製冷配件廠負責人進行溝通,商量解決辦法。幾經努力,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

但陳某一直對借款耿耿於懷,不願返還。經過鄭傑明法釋理和苦口婆心的思想教育,陳某提出家庭困難,一時半會難以拿出這麼多錢還款。

出於人情和道義,製冷配件廠提出:讓陳某返還1萬元;放棄的2.5萬元借款裡包含所欠陳某的半個月工資;隨時歡迎老員工陳某來廠裡上班。

陳某聞聽後,慚愧不已,再三向製冷配件廠表示感謝。同時,聯繫親戚將1萬元送到了法院。

至此,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圓滿執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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