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綏德縣公安局9人被通報為黑惡保護傘,3名黨委委員在列

11月25日,陝西綏德又有一批黑惡勢力“保護傘”典型案例被曝光,涉及綏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憲東,綏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劉正前,綏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楊海濤等9人。

至此,綏德縣公安局1個月內共有4名在任或卸任黨委委員的問題被紀委監委通報。稍早前的11月9日,榆林市紀委監委消息稱,綏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任世凱、綏德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教導員郝東、綏德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霍海龍受到開除黨籍等處分。

綏德縣位於陝西省北部,東鄰吳堡,西接子洲,南連清澗,北靠米脂,東北角與佳縣接壤,東南以黃河為界與山西省柳林縣隔河相望。在11月25日綏德縣紀委通報的這七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典型案例中,多人牽扯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馬軍和惡勢力犯罪集團頭目延明。

具體而言,通報指出,張憲東在擔任綏德縣公安局副局長、住建局副局長、城建監察大隊大隊長期間,對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馬軍開發的環城花園違建項目監管不到位;對惡勢力犯罪集團頭目延明與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許輪雙方尋釁滋事案件親自起草調解協議書和諒解書做私下調解。張憲東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客觀上充當了“保護傘”,應負直接責任。鑑於案發後,能夠配合審查工作,積極向市、縣兩級紀委交代其違紀違法事實,2019年11月,張憲東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政務記大過處分。

此外,劉正前在擔任綏德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期間,違規接受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馬軍,在臻德大廈三樓會所中的幾次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一桌餐”宴請;違規參與營利性活動,在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馬軍參股的煤礦入股並分紅獲利。通報稱,劉正前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客觀上充當了“保護傘”,應負直接責任。鑑於案發後,能夠配合審查工作,積極向市、縣兩級紀委交代其違紀違法事實。2019年11月,劉正前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通報顯示,綏德縣公安局另一名黨委委員楊海濤在擔任城關派出所教導員期間,濫用職權,將查獲的十幾萬元賭資中的大部分賭資退還給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馬軍。通報指出,楊海濤同志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客觀上充當了“追贓不力型保護傘”,應負直接責任。鑑於案發後,能夠配合審查工作,主動向市、縣兩級紀委交代其違紀違法事實。2019年11月,楊海濤同志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政務記大過處分。

其餘4起問題分別是綏德縣公安局看守所所長馬向旗、千獅橋派出所民警馬東鵬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問題;綏德縣公安局千獅橋派出所民警馮建華、曹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問題;綏德縣公安局田莊派出所教導員胡鳳宏違反廉潔紀律的問題以及綏德縣公安局刑警大隊民警馬達違反工作紀律的問題,他們都受到黨內嚴重警告等處分。

綏德縣紀委指出,上述典型案例表明,個別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動搖,黨紀、政紀、法紀意識淡薄,對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行為聽之任之、失職瀆職甚至包庇縱容,充當了“保護傘”,嚴重破壞了綏德縣的政治生態、經濟秩序和社會安定,必須重拳出擊、嚴肅查處。全縣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要引以為戒,深刻認識黑惡勢力違法犯罪的危害性,切實加強黨性修養,增強紀法意識,嚴守黨紀國法底線。

澎湃新聞注意到,在榆林市紀委監委11月9日的通報中,綏德縣公安局黨委委員任世凱被指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的禮品,並接受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安排的“一桌餐”宴請;違反廉潔紀律,夥同他人入股經營酒店,入股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的煤礦,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工作不認真負責,致使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逃避了刑事處罰,公權私用將吸毒人員高利貸欠款追回後釋放;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多次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利,涉嫌受賄犯罪。

綏德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教導員郝東被指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的禮品、禮金,並接受案件當事人安排的宴請和娛樂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受賄、徇私枉法犯罪。

綏德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霍海龍被指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他人禮品禮金,多次接受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安排的“一桌餐”宴請;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入股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參股的煤礦;違反工作紀律,插手經濟糾紛;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涉嫌翫忽職守犯罪。

紀檢部門對上述三人的點評均提到了他們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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