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李惠漢,男,63歲,住廣東省揭陽市揭東區玉滘鎮橋頭村。身份證號碼:44052519560625****。
廣東省揭陽市揭東區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粵5203民初1264號《民事判決書》已發生法律效力。依據上述判決,被執行人李惠漢立即歸還申請人廣東揭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幣50000元及利息,並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此外,被執行人應承擔案件受理費1185元。
因被執行人李惠漢沒有履行判決確定義務,申請人廣東揭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請強制執行。本院於2019年9月19日依法立案受理。案號:(2019)粵5203執942號。
在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李惠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已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聯繫人:李法官 電話:0663—3284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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