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羈押30天看守所身亡,家屬半年後才允許看監控:死者捂胸呼救,多次按門鈴叫人無迴應

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拘,羈押30天卻蹊蹺死在看守所,警方雖然最終撤案,但死者家屬一直想了解死亡背後的原因。家屬交涉半年多後,近日終於在檢察院介入下看到了羈押期間的部分監控視頻,家屬認為,監控視頻顯示,同監舍友連按3次門鈴無人應答,代理律師認為看守所應該對死者的死亡負責。

男子羈押30天看守所身亡,家屬半年後才允許看監控:死者捂胸呼救,多次按門鈴叫人無回應

47歲申友證在阜南縣看守所押期間意外身亡

>>>監控

同監舍友連按3次門鈴無人應答

2019年3月29日,安徽阜陽潁州區男子申友證,在關閉棋牌室近3年後因涉嫌“開設賭場罪”被刑拘。4月28日下午5點多,家屬接到阜南縣看守所電話,才得知47歲的申友證“心梗死亡”。兩天後的4月30日,家屬自行在阜南縣殯儀館找到申友證的遺體。死者兒子申先生介紹:“他的胸部有條狀傷痕,心口位置有明顯淤痕,手臂、腰側等有很多淤青和烏紫,左腳上粘了一片白色藥片。”此後,家屬多次申請查看當天看守所的監控視頻未果。

11月23日,申先生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時證實,經過半年的交涉,11月9日至13日,他們家屬和代理律師一起到阜南縣檢察院,在檢察院工作人員在場的情況下,終於看到了父親在阜南縣看守所2019年4月19日晚上7點30分至4月28日下午3點28分在6號監舍的監控視頻。

“根據觀看的監控視頻顯示,2019年4月19日,我父親被從阜陽市看守所轉押至阜南縣看守所,警方提供的監控視頻中有6段視頻跳躍不完整。我父親當晚被羈押在6號監舍內,未提供保暖的衣物和睡覺用的被褥,一直到4月25日,連續5天沒有被子蓋。”

申先生特別提到,2019年4月28日,父親在監舍發病時的監控視頻顯示——“上午7點33分左右開始,我父親持續捂著胸口,當即舍友(穿291號服)連續按了3次門鈴叫人,這時我父親已經身體難受得躺在床上捂著胸口,又趴在床上,不停地喝水、擦鼻涕和擦嘴。“我母親周雲蘭看到舍友第3次按門鈴呼叫無人時,她情緒激動得哭泣……”

申先生介紹,監控視頻顯示,當日上午9點19分52秒開門被帶走,上午9點21分左右到診斷室,此時醫生僅僅不到4分鐘對其父進行聽診,並給了藥吃,醫生主觀上明知其父有病,卻放任不做詳細檢查,不進行病情觀察。其父回到監舍,身體還是很不舒服,在凳子上坐立難安,又躺在床上,不停地翻身捂胸口、擦鼻涕和嘴,身體發冷,讓舍友拿被子蓋上……

“視頻顯示,14點51分57秒,我父親從凳子上倒在地上,之後舍友分別按了7次門鈴叫人,直到15點17分51秒,醫生進來對我爸簡單地做了幾下心臟復甦。15點20分左右,被抬出監舍。15點25分42秒,看守所車輛開出看守所。15點28分47秒,到達阜南縣人民醫院。”

華商報記者注意到,2019年4月28日正好是週日。“看到我父親倒地無人救助,我母親止不住哭泣,喃喃地說咋還沒有人救他……”申先生表示,依據這些視頻,家屬希望阜南縣看守所對申友證的死因給出合理解釋,回應家屬的合理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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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友證和家人的生活照

>>>回應

檢察院向縣看守所發檢察建議

“在明知我們以父親身體不好為由進行了兩次取保候審申請的情況下,辦案機關潁州分局辦案警官王某為什麼不作任何回覆且不予取保候審?”申先生告訴華商報記者,父親被刑拘前一直身體不好,患有嚴重的糖尿病、高血壓和高血脂等疾病,但被羈押後,常年服用的糖尿病等藥就沒被允許帶在身上。鑑於父親的病情,他曾委託兩位律師向潁州公安分局辦案警官王某提交取保候審的書面材料,“兩位律師不僅向王某提交了書面材料,也當面告知我父親的病情根本不適合羈押。”

11月24日,王某接受華商報記者電話採訪時,否認收到律師的書面材料,建議記者採訪應經過分局批准,隨即掛斷電話。

申先生提供給華商報記者的音頻文件顯示,他曾多次和阜南縣檢察院負責調查此案的賈姓檢察官聯繫,但對方始終不願接聽他的電話,只願意和代理律師溝通。華商報記者從代理律師處獲悉,目前阜南縣檢察院已向阜南縣看守所的上級管轄機關發出檢察建議。

男子羈押30天看守所身亡,家屬半年後才允許看監控:死者捂胸呼救,多次按門鈴叫人無回應

代理律師周兆成和申友證兒子合影

>>>律師

看守所耽誤救治應對死亡負責

“作為阜陽男子看守所死亡案代理律師,我從死者申友證家屬處獲悉,在死者家屬長達半年不斷爭取下,阜南縣檢察院終於在2019年11月9日到11月13日,允許家屬觀看死者申友證羈押期間的監控視頻。對於阜南縣檢察院能夠作出這個決定,作為家屬委託的代理律師我深表感謝。但是,同時,我對阜南縣檢察院在事發這麼久才允許死者家屬觀看申友證羈押期間的監控視頻也深表遺憾。通過死者申友證家屬觀看監控視頻的反饋,我認為,阜南縣看守所應該對死者申友證的死亡負責。”11月24日,代理律師周兆成接受華商報記者採訪分析了理由。

周兆成指出,首先,死者申友證從發病到送醫院救治,阜南縣看守所人為耽誤了長達8個小時的寶貴救治時間。

監控視頻顯示,2019年4月28日上午7點33分,申友證開始發病,隨即同監舍友連續按了3次門鈴,卻沒有任何人開門?阜南縣看守所遲遲沒有人來救助,這期間監管人員到底去哪兒了?

我國《看守所條例》第16條明確,看守所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應當堅守崗位,隨時巡視監房。這一規定是不是在阜南縣看守所形同虛設?對於一個生命如此垂危的病人,卻人為地延誤救治,看守所監控室是否有人值班?阜南縣看守所是否制定相關急救預案?出現如此人命關天的緊急情況,為什麼耽誤瞭如此長的時間的確令人費解。

另外,阜南縣看守所在上午9點19分52秒才將申友證帶走就醫,很遺憾,如此嚴重的病情,為何沒有去醫院,卻在看守所醫務室救治。監控顯示,整個救治過程不足4分鐘,醫務室人員僅僅讓申友證吃了一點藥,就打發其回監室。

隨後,回到監舍的申友證,坐立難安,不停地翻身、捂胸口、擦鼻涕……這期間看守所的監控人員為何沒有發現?申友證的身邊為何沒有醫務人員陪同?在當日14點51分57秒,申友證突然從凳子上倒在地上,舍友分別按了7次門鈴叫人,阜南縣看守所的值守人員到底去哪兒了?等有人進來,被送到阜南縣人民醫院的時候是在15點28分47秒,又耽誤了半個小時之久。

周兆成指出,《看守所條例》第26條規定,看守所應當配備必要的醫療器械和常用藥品。人犯患病,應當給予及時治療;需要到醫院治療的,當地醫院應當負責治療;病情嚴重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審。

《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31條同樣規定,對患病的人犯要及時治療。人犯服藥,看守幹警要在場監視。發現人犯患有傳染病要立即隔離治療。病情嚴重的,可以住院治療;如辦案機關決定變更強制措施時,依照規定辦理。

周兆成表示: “可惜以上規定,阜南縣看守所並沒有真正貫徹落實。監控視頻可以證明,阜南縣看守所在監所管理上存在過錯,直接導致申友證在患病後沒有及時救治,耽誤了寶貴的救治時間,從這個意義上講,阜南縣看守所應該對申友證的死亡負責。”

周兆成表示:“通過死者家屬觀看的監控視頻顯示,我們認為阜南縣看守所在監所管理上的確存在問題,事隔這麼久,阜南警方也應該積極向死者申友證之子反饋相關調查情況,很遺憾,至今我們依然沒有等來!下一步,我們還是期待安徽省公安廳能夠介入調查,早日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死者申友證的家屬需要真相,也需要阜南縣看守所和阜南警方就申友證的死亡作出道歉。”

華商報記者 李華 編輯 張紅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華商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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