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長田灣司法所跨市聯調

日前,辰溪縣長田灣司法所應鳳凰縣人民法院執行局之邀聯合成功調處一起跨地區工傷保險待遇執行案件,當事人雙方簽訂了執行和解書面協議。

據瞭解,2017年2月19日,辰溪縣長田灣鄉村民羅某在鳳凰縣某礦業公司(以下簡稱礦業公司)上班時受傷,羅某的工傷保險待遇問題經仲裁、訴訟等一系列法定程序,待遇金額得到了依法確認,經鳳凰縣人民法院調解,達成了以礦業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前分三次付清羅某40000元的調解協議。隨後,礦業公司分數次支付給了羅某補助金13000元整。履行期限過後,對餘款27000元,礦業公司以其礦業早已停產且無履行能力為由,未按協議全部履行法定義務。為此,2019年7月,羅某向鳳凰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執行期間,經鳳凰縣人民法院查詢,礦業公司確實存在實際困難。為解決實際問題,鳳凰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邀請長田灣司法所派員於11月8日下午共同組織雙方進行執行聯合調解。調解中,羅某堅決要求礦業公司支付清餘款27000元,礦業公司負責人宋某在請求羅某諒解礦業公司特殊困難情況下,願意以個人名義補償給羅某1萬元,調解由僵局轉向緩和。

由於案件事實十分清楚明瞭,對此,鳳凰縣人民法院執行局法官和長田灣司法所調解員因勢利導調整了解決問題的思路,圍繞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如何落實,立足於化解和理順,採取疏導調解的辦法,共同尋求到了情感調處的最佳切入點,經一個多小時耐心細緻地疏導和勸說,雙方互諒互讓,最終促成當事人雙方於同日達成了由礦業公司支付給羅某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7000元並定於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的《執行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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