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東方電纜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獲得政府補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獲取補助的基本情況

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1月21日,寧波東方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東方電纜”或“公司”)、其下屬子公司江西東方電纜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江西東方”)、寧波海纜研究院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工院”)累計收到政府補助金額為人民幣28,992,795.28元(未經審計),其中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金額為12,992,795.28元,佔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利潤的7.58%;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金額為16,000,000.00元,佔公司2018年度經審計的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淨資產的0.92%。

具體情況如下:

二、補助的類型及其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公司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16號—政府補助》的有關規定,確認上述事項並劃分補助類型。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計入遞延收益;與收益相關的政府補助,公司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衝減相關成本費用。上述獲得的政府補助將對公司2019年度利潤產生正面影響,具體的會計處理仍須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波東方電纜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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