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歲幼童意外死亡,保險公司拒賠25萬,保險公司:他不是你兒子

每個孩子都是上帝派到父母身邊的天使,但是有些父母卻會拋棄自己的天使。

不過管家今天講的不是關於棄嬰的故事,而是由收養棄嬰引起的交強險拒賠案例。

案例是這樣的:某男子收養的棄嬰不幸被車輛壓死,保險公司以收養關係無效為由拒賠。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呢,管家帶大家一起看看。

01 案例詳情

2015年6月13日,26歲的王某(化名)看到了一個被遺棄的嬰兒,決定將其帶回家撫養,並取名王笑笑(化名)。

2017年5月19日,王笑笑蹲在路邊玩耍,不料被同村的李某(化名)開車起步時的右後輪壓到,李某隨即將其送去醫院。

三歲幼童意外死亡,保險公司拒賠25萬,保險公司:他不是你兒子

王某傷心欲絕,在處理完王笑笑的後事之後,向司機李某索賠喪葬費、死亡賠償金共25萬元。

司機李某賠償王某之後,想起自己買了交強險,於是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交強險是指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時,給予賠償)

保險公司經過調查瞭解,以王某收養王笑笑未辦理收養登記為由拒賠。

李某無法接受,明明買了交強險,卻被拒賠。在和保險公司反覆調解無果後,決定走法律途徑,將保險公司上訴至法庭。

法院經過審理,決定駁回李某的訴求,支持保險公司拒賠。

02 案例分析

本案最大的爭議是收養關係無效。

根據收養法規定,收養人應該具備無子女、有撫養教育的能力、未患有在醫學上被認為不能收養兒女的疾病、年滿30歲的條件。

並在收養的時候向民政部門登記,收養關係在登記的那天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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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收養王笑笑時才26歲,最重要的是,他沒有在民政部門登記,所以他的收養關係無效。

而且,王某是無權向李某申請死亡賠償金的,因為法律規定,只有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才有權向侵權人請求死亡賠償金。

簡單來說,王某在收養王笑笑時沒有做好登記,他不是王笑笑的近親屬,所以沒有權力向李某申請死亡賠償金。

李某答應賠償是他自己自願的,但保險公司可以拒絕在交強險項下賠償死亡賠償金。

03 買交強險要注意什麼

之前很多朋友評論保險公司總是騙人,但是在本案中,保險公司並沒有做錯。

不過如果王笑笑真正的近親屬要求保險公司索賠,保險公司是不得拒賠的。

今天的案例涉及到了一個交強險,有車的朋友都知道,買車一定會買交強險。那麼我們在買交強險的時候需要注意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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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能超額投保

有些車主的車輛明明只值20萬,卻偏偏要買30萬的保險,以為賠額越高,賠的越多。

但是根據法律規定,車子的保險金額不能超過其價值,超過的部分是無效的。

  1. 重複投保

這些投保人的心態其實和第一種差不多,以為自己多買幾份,出險時就多幾份補償。但並不是這樣的。

車子重複的保險賠償金額的總額不能超過車子的價值,也就是說,即使你重複投保,也不會有超額賠償。

  1. 提前續保

這點很關鍵,一定要記住保險的有效期,最好是提前辦理,不要等保險過期了再去續保。

如果在過期的那幾天出了事故卻因為保險過期無法獲得賠償,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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