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孩子都是上帝派到父母身边的天使,但是有些父母却会抛弃自己的天使。
不过管家今天讲的不是关于弃婴的故事,而是由收养弃婴引起的交强险拒赔案例。
案例是这样的:某男子收养的弃婴不幸被车辆压死,保险公司以收养关系无效为由拒赔。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管家带大家一起看看。
01 案例详情
2015年6月13日,26岁的王某(化名)看到了一个被遗弃的婴儿,决定将其带回家抚养,并取名王笑笑(化名)。
2017年5月19日,王笑笑蹲在路边玩耍,不料被同村的李某(化名)开车起步时的右后轮压到,李某随即将其送去医院。
王某伤心欲绝,在处理完王笑笑的后事之后,向司机李某索赔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25万元。
司机李某赔偿王某之后,想起自己买了交强险,于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时,给予赔偿)
保险公司经过调查了解,以王某收养王笑笑未办理收养登记为由拒赔。
李某无法接受,明明买了交强险,却被拒赔。在和保险公司反复调解无果后,决定走法律途径,将保险公司上诉至法庭。
法院经过审理,决定驳回李某的诉求,支持保险公司拒赔。
02 案例分析
本案最大的争议是收养关系无效。
根据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该具备无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被认为不能收养儿女的疾病、年满30岁的条件。
并在收养的时候向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在登记的那天成立。
王某收养王笑笑时才26岁,最重要的是,他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所以他的收养关系无效。
而且,王某是无权向李某申请死亡赔偿金的,因为法律规定,只有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才有权向侵权人请求死亡赔偿金。
简单来说,王某在收养王笑笑时没有做好登记,他不是王笑笑的近亲属,所以没有权力向李某申请死亡赔偿金。
李某答应赔偿是他自己自愿的,但保险公司可以拒绝在交强险项下赔偿死亡赔偿金。
03 买交强险要注意什么
之前很多朋友评论保险公司总是骗人,但是在本案中,保险公司并没有做错。
不过如果王笑笑真正的近亲属要求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是不得拒赔的。
今天的案例涉及到了一个交强险,有车的朋友都知道,买车一定会买交强险。那么我们在买交强险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呢?
- 不能超额投保
有些车主的车辆明明只值20万,却偏偏要买30万的保险,以为赔额越高,赔的越多。
但是根据法律规定,车子的保险金额不能超过其价值,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
- 重复投保
这些投保人的心态其实和第一种差不多,以为自己多买几份,出险时就多几份补偿。但并不是这样的。
车子重复的保险赔偿金额的总额不能超过车子的价值,也就是说,即使你重复投保,也不会有超额赔偿。
- 提前续保
这点很关键,一定要记住保险的有效期,最好是提前办理,不要等保险过期了再去续保。
如果在过期的那几天出了事故却因为保险过期无法获得赔偿,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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