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麵包車違法接送幼兒園學生,交警部門:罰款15000元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釗 通訊員 姚建勳

日前,駐馬店市汝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查獲一輛充當校車接送學生的農村麵包車,並依法對違法駕駛人邢某開出超萬元罰單。

11月15日下午4時30分左右,汝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源頭辦負責人劉衛華帶領輔警到張樓鎮對該鎮幼兒園校車進行安全檢查期間,在該鎮邢橋至蘇莊路段,發現一輛由東往西行駛的車牌號為豫QNX981的福田牌面包車有違法接送幼兒園學生的嫌疑。為確保幼兒安全,民警隨即將該車攔停。經檢查,發現該農村麵包車拉了一車邢橋幼兒園的學生往附近的蘇莊村送,由於涉嫌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從事校車服務,民警隨依法將該面包車進行了暫扣,並聯系邢橋幼兒園負責人用校車對面包車上的幼兒園學生進行了轉運。同時,民警將駕駛人邢某傳喚至交警大隊,經訊問,邢某供述:他是邢橋幼兒園的校車駕駛人,本來幼兒園有一輛校車,但由於幼兒園招收的學生四面八方的都有,一輛車接送學生有些不方面,再花錢買輛校車,幼兒園資金有些緊張。為圖省錢,加之邢橋幼兒園離縣城遠,比較偏僻,交警很少到那巡邏,抱著這樣的僥倖心理,於是邢橋幼兒園就專門租用了這輛豫QNX981福田牌農村麵包車接送學生,不想這個險冒大了,最終還是被交警發現了。

目前,由於違法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農村麵包車從事校車服務,交警部門依法對邢某作出了罰款150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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