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梅姨”尚在苟且偷生:有一種罪惡,“謀殺”了無數家庭

刷屏最近,一張尋找梅姨的圖片刷爆了朋友圈,同時,與之相關的“記住梅姨的長相”“梅姨身份長相暫未查實”先後登上微博熱搜榜。

人販“梅姨”尚在苟且偷生:有一種罪惡,“謀殺”了無數家庭

很快,公安部闢謠,網上瘋傳的梅姨圖片並非官方畫像,並公佈了兩年前由警方繪製的一張模擬畫像。

人販“梅姨”尚在苟且偷生:有一種罪惡,“謀殺”了無數家庭

這個備受關注的梅姨是誰?一個涉嫌多起兒童拐賣案件的人販子!

不久前,人販子張維平被抓,他供認,從2003年開始,他在3年內拐賣了9名兒童,這些孩子都由梅姨對接買家。

近日,有兩名被拐兒童已被廣州警方找回。然而,孩子找到了,那些丟失的時光卻再也找不回來了。

一個被拐孩子的親生母親說,見面時兒子不說話,“他說我們說話他聽不懂,對我們沒感情了,對他養父更好”。

另一個被拐的孩子,親生父親因受不了孩子被拐的痛苦與煎熬,在尋找孩子的過程中跳火車自殺了。

孩子被拐的那一刻,原本溫馨幸福的家庭就破碎了。

失去的孩子,無論能否找得回來,都無法再還原那個曾經幸福和美的家庭。

1、孩子被拐,是家庭的悲劇


從孩子丟失的那一刻起,父母的人生就只剩下了一個重心:找回孩子!

根據真實案例改編的電影《失孤》中,劉德華飾演的雷澤寬孩子被拐。為了找到孩子,他放棄了事業,開始奔波在全國各地。

他找了十五年,希望與失望不斷地交疊在一起,在無數個不眠之夜,狠狠地折磨著他,可是,他不能停下來,因為“只有在路上,我才感覺我是個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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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來可以是一個成功的商人,卻因為孩子被拐,成為一個衣衫襤褸的流浪漢。尋子的路上,他受盡冷眼、質疑,甚至險些喪命,卻始終不肯放棄。

電影《親愛的》也是根據真實案例改編的,丟失孩子的原型是孫海洋。2007年,孫海洋的兒子孫卓被人販子騙走。

12年來,孫海洋從未放棄過尋找兒子。他跑遍了全國各地,接觸了很多尋親組織,將孩子的照片發佈到數百家媒體上。

為了找到孩子,他想盡了一切辦法。

然而,孩子依然沒有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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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不到孩子的,在尋找的路上煎熬。

找到了就能重獲幸福了嗎?也未必。

知乎上有網友說,她的妹妹兩歲時失蹤。

經過十幾年的堅持尋找,終於在警方的幫助下找回了妹妹。

然而,已經是成年人的妹妹沒讀過多少書,生活習慣完全是山裡人的模樣。她拒絕回到親生父母身邊,因為她對養父母更有感情。

幸運地找到了丟失的孩子,卻找不回錯失的親情。

即使將人販子千刀萬剮,又能怎樣?那個被改變了人生軌跡的孩子,還是無法重寫人生。

兒童能否幸福成長,關係到每個家庭的幸福與否。

保護兒童幸福生活的權利,就是在保護無數個家庭的幸福,對此,我們每個人都責無旁貸。

為了給兒童創造更好的成長環境,聯合國大會先後通過了《兒童權利宣言》和《兒童權利公約》。

從1990年起,11月20日今天既是世界兒童日,也是慶祝聯合國大會通過兒童權利宣言和公約的紀念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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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前,奧黛麗·赫本在聯合國總部向大家介紹《兒童權利公約》,提醒我們每個人,保護兒童的每項權利。

30年後,這份提醒依然存在。

2、不要高估孩子的防範力

拐走一個孩子有多容易?美國兒童安全專家的調查是:只需要35秒。

孩子是單純善良的,他們的防範力很有限,當人販子找到拐騙的突破口後,往往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順利地拐走孩子。

在國外的一部紀錄片中,一位媽媽十分肯定地告訴實驗人員,她每天都會再三叮囑孩子,不要和陌生人講話,孩子不會理實驗人員的。

然而,實驗人員只用一條小狗,就騙走了孩子。

人販“梅姨”尚在苟且偷生:有一種罪惡,“謀殺”了無數家庭

江蘇省某幼兒園曾舉辦過一次“防拐防騙演練”活動,請小朋友們的家長扮演人販子,用買玩具等藉口,哄騙孩子跟自己出去玩。

不到20分鐘的時間,就有46名小朋友被成功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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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家長平時都會注重對孩子的安全教育,告誡孩子防範陌生人,不要跟陌生人走。然而,孩子畢竟是孩子,他們幼小的心理根本無法與成人抗衡。


在節目《誰是倖存者》中,6歲女孩可兒接受考驗。

媽媽帶可兒到甜品店,合照,發朋友圈。中途,媽媽離開甜品店,叮囑孩子不要離開。

測試人員先是假裝跟可兒的媽媽打電話,“你真把她一個人扔這兒啊?行行行,我過去陪她。”

然後坐到可兒身邊問:“你記得我嗎?你看我眼熟嗎?我是你媽媽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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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測試人員又指著可兒媽媽朋友圈裡的照片,對可兒說“這是你媽媽的照片吧,你媽媽變化好大哦。”

可兒很快就相信了測試人員,以為他是媽媽的朋友,並同意跟他一起走。整個過程,不超過10分鐘。

哪怕是陌生人,利用孩子的天性和喜好,也能很快跟孩子建立信任,並輕鬆地帶走孩子。

如果上述的案例中,那些測試者是真的人販子,後果不堪設想。

3、孩子安全,就是父母的歲月靜好

說到底,孩子也只是孩子,千萬不要指望孩子能保障自身的安全。出門在外,無論平時對孩子做過多少安全教育,都不如家長切實地盡到監護責任,保護好孩子。

被保護,是孩子的權利,更是父母的責任與義務。

孩子是一個家庭的未來與希望,孩子安全,父母才能四季晴天。

在保護孩子的問題上,任何僥倖與疏忽都是不可取的。身為父母,為了我們的孩子,一定要記住:

1、不要讓孩子脫離視線

“中國第一女人販子”陳蓮香,短短的兩年內就拐賣了46名兒童。被捕後,她提及作案手法時說“大人不留神就下手”。

人販“梅姨”尚在苟且偷生:有一種罪惡,“謀殺”了無數家庭

相關機構曾根據一百多名兒童被拐案例,將人販子所用的手段統計出來,彙總成一個表格:

人販“梅姨”尚在苟且偷生:有一種罪惡,“謀殺”了無數家庭

從表格中看,拐賣手段中比例最大的是“趁大人不注意,偷走”。

“大人不留神”“大人不注意”,就是人販子的作案機會。

孩子沒有抵抗風險的能力,無論多麼聰明的孩子,都鬥不過居心叵測的人販子。只有看緊孩子,不給人販子任何機會,才是保護孩子的最好辦法。

2、不要輕信熟人、老鄉

梅姨案中,人販子張維平在鎖定適合下手的目標後,先以找工作或租房為由,成為目標的鄰居。

在被拐孩子父母的印象中,張維平很隨和,時常跟居民們一起打牌打桌球,並且很喜歡逗小孩。

有受害人回憶說,當年張維平租房子住在她家隔壁,“看起來是個老實人,經常帶著我兒子去玩,買零食給我兒子吃,和我兒子玩得很好。”

張維平歸案後供認:“我有意逗小孩玩,目的是為了跟小孩混熟,以後拐走他的時候不哭不鬧。”

人販“梅姨”尚在苟且偷生:有一種罪惡,“謀殺”了無數家庭

事實就是這麼殘酷,你眼中的老實隨和,或許只是壞人的保護色。他們表面善良,內心卻在謀劃著害人的勾當。

還記得嗎?曾轟動一時的章子欣案中,章子欣也是被貌似淳樸的熟人帶走的。

壞人臉上沒有字,他們長得也未必都賊眉鼠眼,甚至有不少壞人還長著一副憨厚善良相。

我們無法具備洞察人心的特異功能,為了孩子的安全,還是牢牢地把孩子帶在身邊吧,別給壞人任何傷害孩子的機會。

3、教會孩子向正確的人求助

前段時間,朋友帶著三歲多的女兒去商場,在為女兒挑選衣服時,和女兒走散了。

好在小女孩夠機靈,她記得媽媽告訴過她:“如果走丟了,千萬不能走出商場,要去找收銀臺的阿姨幫忙。”

在收銀員的幫助下,朋友很快就見到了女兒。

人販“梅姨”尚在苟且偷生:有一種罪惡,“謀殺”了無數家庭

商場、公園、車站、遊樂場,這類孩子易走失的公共場所,要提前讓孩子明白,警察、保安、身著制服的員工,都是可以求助的人。

我們不知道危險會在哪一刻降臨,我們能做的只有防範!看好自家的孩子,做好孩子的護航員,孩子才能生活得更安全。

惟願所有的孩子,都能平安一生!

惟願所有的父母,都能盡享天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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