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1100多萬元!蘇州啟動第四輪生態補償

生態補償是平衡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矛盾的重要政策探索,也是蘇州市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舉措。記者由蘇州市生態環境局獲悉,近日,蘇州市啟動第四輪生態補償工作。

根據《蘇州市生態補償條例》的相關規定,經市政府第7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蘇州市印發《關於實施第四輪生態補償政策的意見》,進一步優化生態補償政策,健全生態補償機制。與以前的政策相比,第四輪生態補償政策“提標擴面”主要調整了四個方面的內容。一是將長江溼地列入市級政策。長江溼地因大部分周邊行政村沒有岸線(岸線權屬大多為國有),上一輪未列入市級補償政策,由沿線縣市實施補償。2016年,中央發佈了《長江經濟帶發展規劃綱要》,本輪調整將長江溼地列入市級政策補償範圍。二是提高生態溼地村補償。生態溼地村補償每村每年增加10萬元,分三檔予以補償。水源地村補償標準保持不變。三是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公益林生態補償標準與實際管護成本相比,有較大差距,且大部分公益林為集體所有,沒有經濟產出,鎮、村負擔仍然較重,管護壓力較大,影響了基層對公益林建設保護的積極性。為此,本輪調整對縣級以上生態公益林每畝增加50元,按250元每畝予以補償。四是出臺一次性獎勵政策。各縣級市、區將水稻以外的生態特色農產品(如水八仙等)納入生態補償並通過綠色或有機認證的,市級財政按照100元/畝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根據統計,目前全市蔬菜、茶果、水產養殖等綠色、有機認證面積在12.75萬畝左右。

根據測算,補償政策調整前,市級財政每年承擔生態補償資金10481萬元。新一輪生態補償政策實施後,市級財政承擔資金總量為11632萬元,同比增加了1151萬元,增幅11%(不含一次性獎勵)。

其實,早在2014年,蘇州市就出臺了全國首部生態補償地方性法規《蘇州市生態補償條例》,從制度上為生態補償工作提供了保障。楊灣村位於太湖半島的最西南端,是太湖生態保護的最前沿。2011年,楊灣村作為生態溼地村,正式被納入生態補償範疇,第二年就藉助生態補償金開展改造,提升村莊環境。如今,楊灣村每年遊客量突破20萬人次,村級集體旅遊收入達200萬元。據統計,截止到2018年,全市累計投入生態補償金84.7億元。

(蘇報融媒記者 惠玉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