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鄭州嚴查行人、非機動車違法!交通違法納入“個人不良信息”範圍

明起鄭州嚴查行人、非機動車違法!交通違法納入“個人不良信息”範圍

為強化市民守法、安全出行意識,不斷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切實改善城區道路交通秩序,為市民群眾創造安全、暢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環境,11月19日,我市召開城區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治理工作新聞發佈會,2019年11月20日至2020年2月20日,持續開展城區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治理,力爭使行人、非機動車交通亂象有明顯改善,交通陋習有明顯遏制。

集中治理重點

行人闖紅燈、隨意翻越(穿越)道路隔離設施、不走人行道、在車行道內兜售(發送)物品、攔車乞討等違法行為;

非機動車闖紅燈、越線停車、隨意橫穿馬路、逆行、違法載人、不走非機動車道、違規上高架路、亂停亂放等違法行為。

交警:多角度、多層面開展綜合整治

進一步加強主次幹道各類交通違法行為整治力度。

強化路面管控。

針對非機動車交通違法易發時段和點段不同,提高各類固定崗、流動崗民警對非機動車的管理。充分發揮鐵騎隊作用,加強重點區域流動巡邏力度。

開展集中行動。

針對非機動車及行人違法高發區域,定期集中警力進行突擊治理,在開展常態化治理的同時,集中優勢警力加大重點路口、重點區域、重點路段、重點時段的治理,各交警大隊每週至少組織一次集中查處行動,保持高壓嚴管態勢。

堅持嚴格執法。

在處理涉及非機動車和行人的交通事故時,對非機動車、行人一方存在交通違法行為的,依法對其予以處罰;

對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一律採取“三教育一採集”進行教育處罰,對有多項交通違法行為的一律合併處罰,

對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一律暫扣其車輛,對暫扣的違法車輛,無合法來歷證明的一律不得放行,

在對違法行為人教育處罰後,一律書寫具結悔過書,並觀看宣傳教育片。

對行人隨意翻越護欄的,加大視頻抓拍力度,固定證據,對其予以行政拘留處罰。

進一步加強背街小巷不文明行為治理力度。

各屬地公安分局加大對沿街乞討、散發小廣告的打擊力度,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堅決予以頂格處理。

20時以後,特警、各分局巡防力量強化對摩的、電動車違法載人等交通亂象的治理力度。

全面優化城區道路基礎設施。

開展路口、路段交通隔離設施、標誌標線、人行橫道安全設施等的排查整治;

解決路口車道需優化調整、車道偏移問題;

探索研究非機動車等待區等新措施、新手段的運用;

針對路口信號配時週期、信號相位及相序、相序、行人非機動車等慢行交通過街時間等問題進行排查。

城市管理:高質高標整修人行道、非機動車道

紮實開展停車場管理秩序整治工作。

整治違規設置道路停車泊位、不按規定收費、收費不出據發票、在道路上或其他公共區域設置地樁、地鎖等礙物、經營性停車場設施設置不完整等問題。

加快推進智慧停車管理平臺建設。

實現停車的智慧服務、智慧收費、智慧監管和大數據分析。計劃於11月底前完成建設方案的制定,於2020年春節前完成智慧停車管理平臺的搭建和調試,逐步實現“停車入位、管理規範、無感支付、違停受罰”。

切實加強非機車及共享單車管理。

完善協調機制。優化共享單車禁停區設置,結合目前設置禁停區的實際,調整優化重點區域、重點部位的設置,進一步規範共享單車管理。

規範非機動車停放。

進一步規範設置停車點,嚴格按照《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加大對違規停放非機動車的處罰和拖移力度,規範人行道和非機動車道通行秩序。

高質高標整修人行道、非機動車道。

以城市道路設施精細化管理提升工作為抓手,持續開展窨井、側石、阻車樁、道板等非機動車道、人行道的市政設施週期性整修。

市市政工程管理處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接聽熱線和市民反映問題後2小時內到場,輕微病害24小時內處置完畢,嚴重病害48小時內處置完畢。

市發改委:違法行為納入鄭州市個人信用積分

為弘揚誠信傳統美德,增強社會公民誠信意識,推動實施個人信用積分“商鼎分”,我市印發了《鄭州市個人信用積分管理暫行辦法》,明確了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分為:基礎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信息;提出了將“交通違法以及嚴重交通違章行為”納入“個人不良信息”範圍。

一是將交通部門認定的行人、非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信息,在市信用平臺上依法進行公示,並納入個人信用積分系統管理。

二是經交通部門認定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人,將在申請財政扶持資金、政府部門評優評先等方面受到一定限制。

三是不斷創新信用惠民激勵場景,探索推動個人信用報告應用,促進我市城區文明交通風尚形成。

鄭報全媒體記者 張玉東/文 李焱/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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