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即將到來的2020年春節假期,
在珠海打車
可能要多花幾塊錢了……
11月18日,市交通運輸局發佈關於徵求《2020年春節期間巡遊出租汽車運價浮動試點方案》意見的公告。
公告顯示該局計劃於2020年春節假期7天期間試點啟動巡遊出租汽車運價浮動機制,根據運價金額每次加收2-10元。
具體如何操作呢?
啟動時間:
此次運價浮動機制啟動時間自2020年1月24日(除夕)0:00起至1月30日(年初六)24:00止。
運價浮動方式:
將採取分檔階梯的形式在計價器計算該次運價金額的基礎上加收(非累進制),加收部分上限10元。
加收共分為5個檔次:
①計價器顯示金額為19元及以下,統一加收2元;
②20-29元,統一加收4元;
③30-39元,統一加收6元;
④40-49元,統一加收8元;
⑤50元及以上,統一加收10元。
注意!
乘車時間跨越啟動時間段怎麼辦?
需要注意的是,若乘客計程起始或結束任一時間點在本時間區間內的,均加收。
例如,1月23日23:50起表,24日0:10結束。鑑於該次運輸結束時已進入方案實施的時間區間,故加收。
又或者1月30日23:50起表,31日0:10結束。鑑於該次運輸起始時仍處於方案實施的時間區間內,故加收。
此外,
由於珠海巡遊出租汽車計價器
不具備遠程調控運價功能,
且本次運價浮動實施時間僅有7天,
所以計劃採取直接加收的方式,
不另行調整計價器。
加收部分採用手撕定額髮票。
小明從市交通運輸局瞭解到,2017年,我市已通過《關於調整我市出租小汽車運價的通知》(珠發改價格〔2017〕85號)。
根據《通知》,我市巡遊出租汽車運價在允許實行政府指導價的前提下,可啟動浮動機制(幅度為20%以內)。
此次在2020年春節期間啟動巡遊出租汽車運價浮動機制,也是希望在未來的節假日等高峰期推廣該機制提供試點經驗。
目前,
該方案處於徵求意見階段,
徵求意見時間截止日期為11月25日。
有意見或者建議的市民
可以通過以下方式進行反饋。
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信函:梅華西路62號交通大樓611;
3.電話:0756-2265893。
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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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自珠海發佈、《珠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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