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開展小型泰山奇石交易市場整治,建立奇石原產地追溯制度

11月18日下午,泰安市小型奇石整治座談會在泰安市場監管局召開。記者從會上了解到,自10月8日起,全市轄區範圍內集中開展的為期兩個月的泰山石保護及交易市場整治行動,嚴格依法整頓、依法打擊,著力加強泰山石保護、經營交易、運輸物流等環節整治和監管。在此基礎上,同時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嚴禁泰山石開採,全面禁止泰山石經營,不斷提升全市生態文明建設水平。

泰安开展小型泰山奇石交易市场整治,建立奇石原产地追溯制度

會議明確,嚴禁在泰山風景名勝區和徂徠山自然保護區範圍內山體和河道開採泰山石,嚴禁在其他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地質公園、森林公園、生態紅線保護範圍內山體和河道開採山石。對泰安市轄區內銷售小型泰山奇石的場所進行清理整治,禁止銷售泰山石和假借“泰山石”名義銷售奇石。建立奇石原產地追溯制度,標明奇石的產地、來源、價格等信息,禁止業戶室內外堆放經營。

強化互聯網線上交易監管,對網上銷售泰山石和假借“泰山石”名義銷售小型奇石的網上經營店鋪進行摸底調查。嚴格管控泰山石交通運輸和快遞物流。禁止往泰安市轄區運入、運出泰山石。對寄遞行業、物流公司發件環節進行監管,嚴格禁止快遞、物流公司在泰安境內發送泰山石。

會議介紹,清理整治階段該市要求,經營業戶限期11月20日前自行清理泰山石,逾期不清理的,依法予以處置。同時加大網絡監測力度,及時查處線上銷售“泰山石”等相關產品的經營活動。對於依法處置查封的泰山奇石,對查封的泰山奇石,移交至市旅遊經濟開發區,用於奇石公園建設。

(大眾日報客戶端記者 劉濤 通訊員 張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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