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富達慈善基金會DAF模式對我國慈善信託發展的啟示

捐贈人建議基金(Donor-advised Fund,簡稱DAF),是當前美國最有影響力的慈善模式。2015年,以DAF為捐贈模式的富達慈善基金獲得的捐贈資產為全美首位。2017年,在美國設立的DAF基金總額達到1100億美元。2016年《慈善法》的出臺使信託與基金會、社團、社會服務機構一樣成為我國的一種慈善形式。近兩年來慈善信託發展迅速,但目前多以自身股東等關聯企業為服務對象,對個人客戶的需求挖掘不足。慈善信託在拓展個人客戶方面可借鑑美國DAF基金的運作經驗,讓信託助力慈善事業的發展。

一、美國富達慈善基金的運營

1.富達慈善基金的背景

富達慈善基金歸屬於美國富達投資集團,其成立於1946年,是全球第四大共同基金公司。經過半個多世紀的發展,富達投資從提供產品的基金公司發展為集投資顧問與終端客戶解決方案於一身的綜合性資產管理服務公司,為個人和機構投資者提供投資管理、退休計劃、經紀業務、財務規劃和財富管理服務。富達投資自身擁有豐富的產品線及完整、多層次的投顧體系。截止2018年底,富達投資管理的資產總計6.69萬億美元。

富達慈善基金成立於1991年,是美國最早的金融背景商業型捐贈人建議基金,並擁有美國國稅局認證的免稅資格。在其發展歷史中,富達慈善機構已幫助20多萬個個人客戶,向27.8萬個慈善機構提供350億美元捐款。

2.富達慈善基金參與主體

基金主要涉及三方主體:捐贈者、基金會、接受捐贈的慈善機構。

捐贈者最低捐贈金額只需幾千美元即可,捐贈資產可以是現金、基金份額、證券、股份、股權、房地產、人壽保險單等。捐贈資產所有權歸屬於募資機構,但捐贈人自己或其指定的人員可以決定捐贈資產的投資方式、捐贈資助的慈善組織、金額、時間等,同時享有稅收優惠。

DAF基金可以使捐贈者在慈善基金賬戶中購買富達旗下多種共同基金或ETF產品,或按照捐贈人需求定製投資組合,使捐贈資產價值最大化。同時對捐贈者提供捐贈指導,完成捐贈相關的文書記錄、報稅手續和其他經由捐贈人授權的管理工作。如捐贈金額達到一定額度後可專門配備捐贈顧問。同時DAF基金向捐贈者收取賬戶管理費及投資管理管理費,賬戶管理費一般為賬戶額度越大管理費率越低,一般在0.3%-0.6%之間,投資管理費則根據投資具體產品的不同而不同。

接受捐贈的慈善機構需符合美國《國內稅收法》(IRC)第501(c)(3)節有資格獲得聯邦免稅的組織要求,目前全美大約有180萬個非營利組織滿足該條件。捐贈者也可以通過美國境內的慈善機構向境外慈善機構進行捐贈。

3.富達慈善基金的操作流程

DAF基金運作簡單來說分為三個步驟:Give-客戶將資產捐贈至自己的DAF賬戶、Grow-捐贈資產在未支出至慈善機構之前可進行投資以實現增值保值、Grant-將DAF賬戶資產捐贈至合格慈善機構。這三個步驟均可以在線實施。當捐贈者將相關資產捐贈至DAF賬戶時,該部分資產即不可撤回,但捐贈人即可享受稅收優惠,而不需等捐贈資產實質性捐獻給慈善機構。同時DAF基金沒有關於捐贈時機及金額的硬性約束條件,捐贈人可在收入高時儲存大筆慈善捐贈備用資金,在經濟收入低時持續支付這些資金,以實現慈善捐贈的長遠持續發展。

二、我國慈善信託與DAF基金的比較

從富達慈善基金的運作可以看出,DAF基金在具備稅收優惠的同時具備捐贈人享有較高話語權、捐贈資產多樣化且可以得到保值增值等特點。信託來源於英國中世紀教徒向教會捐獻土地的用益制度,是天然的捐贈工具。相較於DAF基金慈善信託具備以下優勢及不足:

1.慈善信託具備的優勢

一是捐贈人享有決定權。慈善信託需按照信託文件的規定進行運營,委託人可在信託文件中明確自身權利,慈善信託可完全依照委託人的指令進行管理。慈善信託資產及收益的捐贈對象、金額、時間等可均有捐贈人決定。慈善信託還可以確定信託監察人監督受託人,以更好的維護委託人及受益人的權益。

二是專業的資產保值增值服務。信託公司是監管嚴格的持牌金融機構,以“受人之託、代人理財”為宗旨,為信託當事人利益為恪盡職守。信託牌照擁有最為寬鬆廣泛的投資範圍,可進行股權、債權、資產收益權等多種方投資。目前行業上工商企業信託、基礎產業信託、房地產信託、證券投資信託、消費金融信託等產品成熟多樣。

三是受託慈善信託資產的多樣化。慈善信託財產可以是金錢、有價證券、藝術品等動產,也可以是土地、房屋等不動產,專利權、著作權等無形財產。

四是慈善信託資產使用範圍更為廣闊。DAF基金的捐贈對象必須為公益組織,但慈善信託除向公益組織捐贈外,還可以自行開展公益活動或者直接捐贈至受助單位或個人。

2.慈善信託的不足之處

一是稅收優惠政策有待明確。目前我國對慈善信託可以享受哪些稅收優惠,在哪些環節享受稅收優惠尚未明確,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個人和企業設立慈善信託的意願。

二是慈善專業化程度有待提升。目前信託公司剛剛涉足慈善領域,對我國慈善組織、公益事業等尚未形成深入認識,更無法像DAF基金一樣可以向捐贈人提供慈善信息、專業諮詢及個性化指導。

三是服務的便捷度有待提升。DAF基金操作流程極為簡單,捐贈人可以通過互聯網系統購買基金,並在線進行投資和向慈善組織捐贈。目前慈善信託成立的門檻較低,但如何以最方便於委託人的方式完成信託成立與管理還有待於信託公司的進一探索改進。

三、DAF基金髮展對慈善信託發展的啟示

慈善信託是信託業迴歸本源、服務人民美好生活的重要業務之一。在未來的發展中,信託可充分借鑑DAF基金的發展經驗,揚長避短,實現自身快速發展。

一是在客戶來源上,信託公司可與市場上財富管理機構建立合作,滿足高淨值個人客戶慈善需求。受基督教 “施比受更為有福”的文化信仰影響,慈善已成為美國公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所以服務於個人客戶慈善需求的DAF基金髮展迅速。中國的傳統為慈善官辦,企業仍是捐贈的主體,2018年我國慈善捐款中企業捐贈佔比61.89%,個人捐贈佔比僅為25%,但隨著我國社會財富的積累及新富階層的興起,高淨值人群的慈善需求將陸續出現。所以大量高淨值客戶的積累是推動慈善信託發展的關鍵,富達慈善基金的發展也是以富達投資集團的客戶資源為依託。目前私人銀行、保險公司、專業的財富管理公司等第三方財富管理機構掌握大量高淨值客戶,信託公司可與其共同開展合作,滿足客戶多方面慈善需求。

二是在服務內容上,信託公司可在增值服務與慈善服務兩方面共同發力。在增值服務方面,根據《慈善信託管理辦法》的規定,慈善信託財產運用以合法、安全、有效為原則,銀行存款、政府債券、中央銀行票據、金融債券和貨幣市場基金等低風險高流通資產是監管推薦的方式,但此類方式並未能充分發揮信託公司資產增值保值的功能。建議信託公司與委託人進行自行約定,充分發揮自身功能,實現資產保值增值;在慈善服務方面,信託公司可設立慈善信託部門和專門人員,加大對我國慈善公益情況的研究,收益彙總相關慈善信息,做好慈善項目執行的跟蹤、宣傳及管理,協助受託人開展長期有效的符合自身價值觀的慈善活動。

三是在服務方式上,信託公司可線上、線下服務並行。讓線上服務提升項目便捷度。一方面利用區塊鏈等技術確保慈善項目的透明化、規範化運作,將慈善項目的設立背景、主要當事人信息、項目執行情況、受益人遴選標準等信息進行共享,以便於委託人、項目執行機構、監管機構實施瞭解項目的實際運行情況,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有效性;另一方面以便於客戶操作為出發點,確保客戶可在線雙錄、發佈指令、查閱賬戶狀況、瞭解投資產品信息、瞭解慈善信息、查閱項目執行情況;讓線下服務提升客戶感受度。信託公司培養專業的慈善人才,以專業化、差異化、人性化的一對一服務來滿足高淨值人均的慈善需求,為其帶來最大的慈善影響及最好的捐助體驗,推動慈善捐助長期持續開展。

注:本文相關數據來源:The 2018 DAF Report、來源富達投資網站介紹 https://www.fidelity.com/?bar=p、《慈善藍皮書:中國慈善發展報告(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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