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需要補繳養老保險的古藺人,這些基本規定你弄懂了沒

“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如果中途斷繳,斷繳後最多可以補繳多長時間?會產生滯納金嗎?退休金待遇是否僅與繳費基數和總繳費月數相關?是否連續參保對退休金影響大嗎?”

這些問題,你都知道答案嗎?

注意!需要补缴养老保险的古蔺人,这些基本规定你弄懂了没

市民張先生日前在“網絡問政”平臺諮詢,他以前在外地工作,回到瀘州就業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斷繳了半年左右。他對於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途斷繳如何補繳及對於退休金的影響並不清楚,希望向相關部門處瞭解相關具體規定。

瀘州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此回覆稱,關於補繳養老保險相關規定,對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工1996年1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期間,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應按當年繳費基數、現行繳費比例補繳欠繳的養老保險費(含利息),並從2011年7月1日起依法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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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費規定

個體參保人員《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已在我省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體參保人員(含已依法破產或已註銷等原用人單位已不存在的下崗、失業人員),存在中斷繳費年限的,可由個人選擇以辦理補繳手續時我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100%為繳費基數,20%為繳費比例,一次性補繳中斷繳費年限的基本養老保險費。一次性補繳的繳費工資指數統一記載在繳費當年。

對於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新農保或城居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週歲,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繳費,自《國務院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實施之月(2014年2月)起,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

距規定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逐年繳費,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

距規定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按月領取待遇的條件

關於按月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的條件↓

✔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需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年滿60週歲;在管理、技術崗位的女職工年滿55週歲,在生產、經營、服務崗位的女職工年滿50週歲),

✔個體參保人員達到規定的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0週歲);並累計繳費年限滿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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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年滿60週歲、累計繳費滿15年,且未領取國家規定的基本養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領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國家鼓勵“長繳多得、多繳多得”,養老保險待遇的高低受繳費基數(標準)的高低、繳費年限的長短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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