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以英国直辖殖民地命名的皇家海军“斐济”级轻巡洋舰


斐济级轻巡洋舰的舰名取自英国的直辖殖民地,所以又称“直辖殖民地”级。这级舰和战前建造的“南安普敦”级相比,具有相同的武装,而船体则较小,目的是为了符合1937年7月生效的第二次伦敦海军条约。

虽然这级舰的排水量实际上比八千吨的目标超出了大约五百吨,不过在首舰完工之前,战争已经进行了九个月,此时所有条约都已被抛到一边,而这些条约对英国皇家海军的已经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斐济级以城级为蓝本,受限于1936年签订的第二次伦敦海军条约,所以将排水量限定于低于8000吨,结果就是舰体长度比城级变短了35英尺以减少排水量。但是仍旧采用四座MK23型主炮塔与两座三联装533mm鱼雷,主武器没有变化。因此基本可视为缩减版的城级轻巡洋舰。

本级中,前八艘被称为斐济级,而最后被建造的三艘通常被称为锡兰级,并在斐济级的基础上略有修改,主要是拆除了X炮塔换成高射炮以提高防空火力。

标准排水量8530吨,满载排水量10450吨;舰长169.3米,宽18.9米,吃水5米;4座海军部改良型锅炉,4座帕森斯齿轮汽轮机;最高航速33节,续航力6520 海里/13 节;编制730人。

4座三联装BL Mark XXIII型152毫米/50舰炮;4座双联装QF HA MkXVI型102毫米/45舰炮;2座四联装 Vickers MkII 40毫米砰砰炮;2座四联装Vickers MkIII 高射机枪;2座三联装533毫米鱼雷发射管。

二战期间加装4-8门40毫米/56.3倍径 Bofors高炮,5-24门20毫米/65倍径 Oerlikon高炮;弹射器一部,装备1-2架“超级海獭”水上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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