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以英國直轄殖民地命名的皇家海軍“斐濟”級輕巡洋艦


斐濟級輕巡洋艦的艦名取自英國的直轄殖民地,所以又稱“直轄殖民地”級。這級艦和戰前建造的“南安普敦”級相比,具有相同的武裝,而船體則較小,目的是為了符合1937年7月生效的第二次倫敦海軍條約。

雖然這級艦的排水量實際上比八千噸的目標超出了大約五百噸,不過在首艦完工之前,戰爭已經進行了九個月,此時所有條約都已被拋到一邊,而這些條約對英國皇家海軍的已經造成了極大的損害!

斐濟級以城級為藍本,受限於1936年簽訂的第二次倫敦海軍條約,所以將排水量限定於低於8000噸,結果就是艦體長度比城級變短了35英尺以減少排水量。但是仍舊採用四座MK23型主炮塔與兩座三聯裝533mm魚雷,主武器沒有變化。因此基本可視為縮減版的城級輕巡洋艦。

本級中,前八艘被稱為斐濟級,而最後被建造的三艘通常被稱為錫蘭級,並在斐濟級的基礎上略有修改,主要是拆除了X炮塔換成高射炮以提高防空火力。

標準排水量8530噸,滿載排水量10450噸;艦長169.3米,寬18.9米,吃水5米;4座海軍部改良型鍋爐,4座帕森斯齒輪汽輪機;最高航速33節,續航力6520 海里/13 節;編制730人。

4座三聯裝BL Mark XXIII型152毫米/50艦炮;4座雙聯裝QF HA MkXVI型102毫米/45艦炮;2座四聯裝 Vickers MkII 40毫米砰砰炮;2座四聯裝Vickers MkIII 高射機槍;2座三聯裝533毫米魚雷發射管。

二戰期間加裝4-8門40毫米/56.3倍徑 Bofors高炮,5-24門20毫米/65倍徑 Oerlikon高炮;彈射器一部,裝備1-2架“超級海獺”水上飛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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