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江法院:親人不養,法院保護“困境”男孩監護權益

羅江法院:親人不養,法院保護“困境”男孩監護權益

四川新聞網德陽11月18日訊(夏東潔 文/圖)都說父母是孩子的鎧甲,可這次羅江區人民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審理的這起案件,著實令人心酸。

羅江區蟠龍鎮某村有個剛滿10歲的男孩小軍(化名),眼神清澈,乖巧懂事,讓人惋惜的是,在他4歲的時候,父親不幸患上了癌症,撒手人寰,母親小英(化名)也離家出走,至今未歸。父親生病一年後去世,小軍便和年邁的奶奶一起生活,生活雖然貧困,但總還有個家。可偏偏命運如此不公,今年8月,作為小軍唯一依靠的奶奶也去世了,小小年紀的小軍處在了無人監護的危困狀態。

村民委員會在瞭解到相關情況後,立即向鎮政府反映,並協助鎮政府一方面努力解決小軍的生活和學習困難,一方面查找、聯絡小軍的生母小英,希望其履行起小軍的監護職責,但小英卻以無力承擔監護責任為由明確拒絕,也不配合辦理送養等手續。

因涉及未成年人監護問題,鎮政府立即上報羅江區委、區政府,並引起高度重視。2019年9月20日,胡勇常委組織相關部門召開協調會,討論研究困境男孩今後的合法監護問題。會上,羅江區人民法院提出,因小英怠於履行監護職責,導致被監護人小軍處於危困狀態,人民法院可根據有關個人或組織的申請,撤銷其監護人資格,同時指定民政部門擔任小軍的監護人,以徹底解決小軍的生活和教育問題。該方案獲得胡勇常委的高度認同,並立即安排公安機關負責查找小英下落,法院依法快速處理,妥善解決小軍的監護問題,確保其生活和學習不受影響。

為保障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羅江法院立即對接區檢察院與區民政局,爭取檢察機關支持起訴並指派律師進行法律援助,由區民政局將其生母小英訴至法院,申請撤銷其生母小英的監護人資格,羅江區人民檢察院支持起訴。

9月25日,羅江法院向區民政局發送《司法建議書》,建議區民政局擔任臨時監護人,為民政部門履行臨時監護職責提供法律依據。同時,為確保今後徹底解決小軍的監護問題,羅江法院、羅江檢察院多次碰頭探討,交換意見。區民政局也高度重視,並於9月30日將小軍送往旌陽區兒童福利院,小軍的生活和教育得到有力保障。

民政局作為臨時監護人,在照料小軍一個月後,小軍的生母仍然沒有下落。羅江法院在報紙上刊登公告的同時,一直努力通過多種渠道找尋小英的下落。目前,已初步鎖定小英在外地的活動範圍,待核實後即可推動特別程序的審理和判決。

在此過程中,羅江法院、羅江檢察院、區民政局充分履行職責,完善溝通協作機制,實現了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和行政保護的有效銜接,確保了未成年得到妥善監護和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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