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倒車撞死1歲女兒,100萬保險遭拒賠,保險公司:撞的是女兒

近年來,我國道路交通安全狀況日趨嚴重,這也引起了大家對生命的重視,越來越多人選擇購買車險、意外險、人壽保險、醫療險等保險,為了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以防萬一,圖個安心。

母親倒車撞死1歲女兒,100萬保險遭拒賠,保險公司:撞的是女兒

這不,最近就發生了一起“年輕媽倒車時不慎撞死1歲女兒,100萬保險拒賠”的真實案例。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管家帶大家來看看。

01真實案例

去年六月,黃女士在某保險公司為自己的車子購買了一份車險,其中第三方責任險保額為100萬元。

今年三月,黃女士駕車回家途中,在倒車的時候,不慎撞傷自己1歲多的女兒童童(化名),最終童童由於傷勢過重,童童搶救無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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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發生後,黃女士想起了不久前買的車險,於是便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然而保險公司卻以黃女士撞死的是自己女兒,不屬於第三方為由拒絕賠付保險金。

收到拒賠通知書後,黃女士對此表示難以接受,在與保險公司協商無果後,尋求法律途徑來解決,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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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過審理後,支持了黃女士的訴求,要求保險公司向黃女士賠償交強險11萬,第三方責任險55萬,總共66萬。

02案例分析

法院為什麼會支持黃女士的訴求呢?

黃女士表明,自己當初投保時,業務員至始至終都沒有告訴自己撞到家人不屬於第三方責任,這明顯是保險告訴的責任。

但是保險公司堅持表明,合同上明確規定撞死家人,第三方責任險按要求是不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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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最終認為,經過調查,保險公司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自己在承保過程重,詳細告知投保人相關免責條款,所以法院判保險公司賠償黃女士相應的保險金額。

03防止保險被拒,千萬要牢記

(1)看清免責條款

很多人對保險都有誤解:買了保險,什麼都可以賠,其實,並非如此。

保險合同裡包含了免責條款,比如車險對於酒駕、無證駕駛不賠;重疾險在等待期內出險不賠;意外險對於溺水、高空墜物、高風險運動、故意自殺等情況也是不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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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之前,一定要特別注意保險條款中的免責條款,不要事後懊悔覺得被欺騙。

(2)牢記保案時間

不要以為出險了,就一定會賠,很多人忽視了報案時間,最終得不償失。

大多數保險都要求10天之內告知,車子發生事故後最好在48小時內報案。否則時間拖長,導致現場破壞影響保險勘驗,很可能拒賠!

總之,當你遭到保險公司無理拒賠或者被保險公司侵犯權益的時候,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不過大家需要注意,法院辦事主要以理賠合同為主。

所以在提起訴訟之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合同,看清自己的情況是否在保障範圍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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