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公安機關破獲一起以網絡租車名義實施詐騙的犯罪案件,刑事拘留2名犯罪嫌疑人。
警情回顧
袁某與張某苦於上班勞神費力,總覺得“來錢慢”,於是想到一個歪招:先到汽車公司假意購車,付首付購買,提到車後,再轉賣他人。
二人一拍即合,立即付諸“實踐”。10月23日,袁某與張某經人介紹從李某處以“以租代購”的方式用首付購得一輛二手車,後以高價賣給他人,幾分鐘獲利3000元。
10月31日,嚐到甜頭的二人以同樣的方式企圖再實施詐騙時,李某發現車輛GPS異常便報了警。
處置結果
從一開始簽訂合同時袁某、張某就沒有履行該合同的意願,其通過支付部分價款(首付款)的方式取得對涉案車輛的佔有,隨即尋找買主,其行為不僅侵犯了汽車租賃公司對涉案車輛的財產所有權,也侵犯了市場交易的誠信制度和管理制度,是典型的詐騙。結果
公安機關依法對二人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汽車“以租代購”業務的防騙啟示
以租代購,是融資租賃業的一種形式,汽車租賃公司的客戶自行選定意向車型,以長租方式逐月支付租金,待租賃期滿支付完畢所有租金(或提前結清)和約定款項後,公司將車輛所有權過戶給客戶。該交易模式屬於《合同法》第237條規定的融資租賃行為。恰恰是這樣便民的租賃行為,使得一些別有心思的不法分子“發現商機”。
提醒汽車租賃公司,要經常跟蹤維護出租車輛。同時,在簽訂租賃合同過程中,儘量讓租車人提供第三方擔保,以便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提醒廣大市民尤其是有不良信用記錄的人,更需提高防範意識,不要為了方便貸款或是獲取蠅頭小利而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還要提醒部分有不勞而獲想法的人,詐騙的成本也很高!幸福是奮鬥出來的,千萬不要挑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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