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文物局、應急管理部:文物建築上不得直接安裝燈具搞“亮化工程”

國家文物局、應急管理部:文物建築上不得直接安裝燈具搞“亮化工程”

位於日本沖繩縣那霸市的琉球王國都城遺址首裡城10月31日突發大火。首裡城正殿、北殿和南殿全部在火災中燒燬。 圖片來源:新華社

封面新聞記者 柳青

封面新聞記者11月18日從國家文物局瞭解到,該局與應急管理部近日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文物、博物館單位應當建立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嚴格安全用電,文物建築上不得直接安裝燈具搞“亮化工程”。

據悉,這是兩部門第一次專門就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工作聯合出臺政策性文件。國家文物局、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表示,近年來,國內外文物消防安全形勢嚴峻。俄羅斯新聖女修道院、巴西國家博物館、法國巴黎聖母院、意大利皇家馬廄與馬術學院、日本首裡城等相繼發生火災事故,一大批文化遺產遭受了嚴重損害,引起國際社會的廣泛關注,也為我國文物、博物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敲響了警鐘。近十年來,國家文物局接報文物火災事故150餘起,今年以來,四川雲巖寺、貴州東山古建築群、安徽黃田村古建築群、青海隆務寺等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發生火災,山西、江西、浙江、湖北、福建等地也發生了文物火災事故,教訓極為深刻。

《指導意見》從健全責任體系、強化安全管理、整治火災隱患、加強基礎建設、增強應急能力、開展宣傳教育和嚴格督察問責等七個方面,提出了22項具體意見和要求,指導各級文物行政部門、消防救援機構和文物、博物館單位開展文物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指導意見》明確,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要推動地方各級政府切實履行文物安全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各級文物行政部門要明確承擔文物消防安全監管的內設機構和人員,實施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公示公告制度,落實文物管理使用人的消防安全直接責任等。

《指導意見》重點強調,要科學評估火災風險,嚴格生產生活用火,文物建築用於宗教活動場所或者民居建築等確需動用明火的,必須加強火源管理,指定安全地點,採取有效防火措施,並由專人看管,做到人離火滅。非宗教活動場所的文物建築保護範圍內不得燃燈、燒紙、焚香;嚴格安全用電,文物、博物館單位每年至少開展一次電氣安全檢測維護,嚴格落實用電管理制度,文物建築上不得直接安裝燈具搞“亮化工程”,在文物建築外安裝燈具的要保持安全距離;嚴格用火用電和易燃可燃物品管理,加強文物保護工程工地和大型活動消防措施等。

同時,文物、博物館單位要嚴格檢查整改火災隱患,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防火檢查,每日定期開展防火巡查。對社會開放期間,每2小時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並強化夜間巡查。各級文物行政部門和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強對本轄區內文物、博物館單位的監督檢查,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實施掛牌督辦。

下一步,國家文物局將會同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督導指導意見的各項要求落實落地,強化文物安全消防措施,不斷提升火災防控能力和水平,確保國家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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