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沁源】沁源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绿色沁源】沁源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县委副书记、县长徐计连(前排左四)上台接牌

【绿色沁源】沁源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11月13日,沁源县被国家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成为目前我省获此殊荣的四个县区之一,是长治市唯一。11月16日,在中国生态文明论坛十堰年会上,生态环境部举行了授牌仪式,十一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会长陈宗兴、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等领导出席仪式并为被命名单位授牌。沁源县委副书记、县长徐计连代表我县上台接牌。

【绿色沁源】沁源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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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沁源】沁源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确立是国家生态环境部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按照6大领域(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40项指标评选确定的。

【绿色沁源】沁源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近年来,沁源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确立了“绿色立县,建设美丽沁源”发展战略,制定并实施了《沁源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沁源县自然资源负债表》、《沁源县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沁源县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沁源县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沁源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及任务分解》,将生态保护和建设成效纳入干部考核指标体系和绿色GDP指标体系,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建立完善“河长制”“林长制”。大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达标率持续提高。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实现规范化管理。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全部达标。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碳排放强度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政府绿色采购比例达85%以上。自然生态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初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并开展勘界定标试点,加大重要环境功能区的保护力度。加快发展生态旅游,积极打造文旅融合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大力实施乡村振兴,荣获“全国品牌农业示范县”“中国乡村振兴示范县”,绿色潜力得到充分释放,绿色生态资源优势正逐步转化为绿色沁源高质量转型发展的产业优势,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意度,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绿色答卷”。

【绿色沁源】沁源县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成功创建,将进一步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生态空间格局不断优化,将进一步提升我县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生态康养等绿色发展质量,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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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崔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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