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源县:对标见行动医改惠民生

鼓励聘用市、县医疗机构退休名医担任乡镇卫生院院长;建立乡镇医务人员津贴;对城乡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孤儿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代缴,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代缴……这是沁源县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医改决策部署,推出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大行动”。这是对标《长治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十大行动》的“沁源版”“本土化”,10大项、39个小项真刀真枪推进医改,真金白银惠及民生。

沁源县推进医改“十大行动”重点包括,建立健康沁源微信公众平台,用积分活动,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对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患者进行分级分类管理服务;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由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第二人民医院领办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6个社区居民,实现城镇居民健康服务全覆盖;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放置自动体外除颤仪(AED机);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落实乡聘村用村医待遇保障;加强中医药传承,建立中医师承奖补制度,创建国家级中医药先进县;配齐心脏介入、乳腺钼靶等医疗设备,填补该县医疗空白;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城乡资助代缴的居民,个人缴费部分改为先交后补;构建县、乡、村(社区、企业、学校)三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协管网络体系等。

为积极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沁源县将争取资金,新建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组建县公共卫生医疗中心,承担传染病治疗以及非传染性慢性病治疗和康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承担应急任务。县级医院编外人员和乡镇卫生院专职救护车驾驶员,由政府予以补助资金。

如何激发乡镇医疗机构活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该县从引进人才、落实薪酬激励制度、关爱乡镇医务人员等方面着力,拓宽人才引进渠道,提升用人自主权,确定医务人员职称内聘机制,薪酬实现“两个允许”激励制度,落实偏远乡镇卫生院乡镇补贴待遇,建立县医疗集团内优质医疗资源服务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机制,促进乡镇卫生院能力提升,为当地群众撑起健康“保护伞”。(来源:长治日报 常珍珍 席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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