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好了,你知道如何正確使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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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標就從反面來回答這個問題吧

《商標使用中不可犯的錯誤》——文章內容來自公眾號“尚標知識產權官方”專欄第八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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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不要以為拿到了商標註冊證就萬事大吉,今天就要側重講一下,商標使用中不可觸碰的“錯誤”和“雷區”!

雷區一:到期不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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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簡直是死亡率百分之百的錯誤,任何商標註冊後都不是永久有效的,根據我國《商標法》第39條規定,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自核準註冊之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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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有效期臨近屆滿時,如果你還想要繼續使用該註冊的商標,並想讓它還能收到法律的保護,就需要按照法定程序進行商標續展。

每一次續展的有效期都是十年,如果想要無限期的使用並保護自己的商標,那麼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內續展。

那要是忘記續展了呢,沒有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續展手續,那麼商標局將有權註銷你的商標,也就是說你的商標就無效了!所以,續展千萬不可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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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商標法》第50條規定,註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未續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註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於與該商標相同或者金色的商標註冊,都不予核准。

如果你是代理公司幫忙註冊的,這種續展的事只需要交給代理就好啦!


雷區二:連續三年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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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法》第49條規定,註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商標,這也就是我們經常說的撤三。

商標被提“撤三”成功後,原商標持有人將失去對該商標的專用權,無法繼續在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前期對商標的投入都會付諸東流,也可能會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所以必須要謹慎對待商標。

不過,如果被他人提出“撤三”的申請,則需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商標局提交有效的商標使用證據,或者向商標局說明商標不使用的“正當理由”,比如說“不可抗力”、“政府政策性限制”、“破產清算”,否則會有很大可能被撤三!


雷區三:自行改變註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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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業為了規模的擴大和發展,就會變更地址或者公司的名字,但是對於已經註冊了商標的公司來說,一旦商標註冊人、註冊地址等已註冊的事項發生改變,必須向商標局申請變更相應的註冊事項。

根據《商標法》第49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也就是說,不按規定隨意變更註冊信息並屢教不改的,就會被撤銷商標!

可能你認為,改變了註冊地址、註冊人信息也沒有什麼關係,但是當你的商標面臨撤三或者其他變動時,商標局會根據你登記的註冊地址發送書面信息通知,如果因為改變了地址沒有及時收到,從而錯過挽救商標的機會,真的得不償失,千萬不要有這種嫌麻煩的心理。

另一方面,機制轉換、體制改革、資產重組等問題往往會引起企業名稱的改變,這種情況下就需要向商標局申請變更商標註冊人信息,如果不申請變更,使用新名稱的企業將無法合法擁有商標專用權,這就意味著在面臨商標侵權、糾紛時,企業將無法主張權利,只能任由他人“傍名牌”,將企業辛苦開拓的市場瓜分。

雷區四:使用不正當手段獲取的商標<strong>

《商標法》第10條、第11條、第12條規定了不能使用的商標,有些人存著僥倖心理通過不正當手段獲取了商標註冊證,一旦被發現了,商標局有權宣告該商標無效。

這種情況獲取的商標是沒有用的,所以不要選擇使用這樣的商標噢!


雷區五:商標淪為通用名稱

使用商標很多人都希望自己的商標能知名度高,但是,商標知名度過高,很容易被淪為通用名稱。

商標的作用是用來識別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但是沒有做好商標的管理與保護,用商標頻繁的描述商品,那麼,商標就失去了它的額顯著性。

比如優盤、拉鍊、熱水平等,這些名詞都是由商標弱化形成了通用名稱的典型。

對於這種情況,我國的《商標法》第49條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的,任何單位或個人均可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商標註冊不能馬虎,商標使用的過程中也要謹慎,更重要的是對商標的保護和管理,所以說商標真的是一門大學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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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尚標知識產權


您好!順利辦很開心能解答您的問題!


註冊好商標之後你將享有以下權利:

① 使用權:商標權人有權在其註冊商標核准使用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該商標,在相關的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

② 許可使用權:商標權人有權依照法律規定,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形式,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③ 獨佔權:商標權人對其註冊商標享有排他性的獨佔權利,其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得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擅自使用與註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商標。

④ 投資權:商標權人有權根據法律規定,依照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作為無形資產進行投資。

⑤ 轉讓權:商標權人有權通過法定程序將其註冊商標有償或者無償轉讓給他人。

⑥ 禁止權:對他人在相同或者類似的商品或者服務上擅自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行為,商標註冊人有權予以制止。

⑦ 質押權:商標權人有權在經營活動中以其註冊商標設立質押。

⑧ 繼承權:商標作為無形財產,可以依照財產繼承順序由其合法繼承人繼承。

使用商標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① 不得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權利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

若名義、地址發生變更,應當及時向商標局提出註冊商標變更申請。

② 商標權人超過《商標註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使用其註冊商標,並標明註冊標誌?的,是冒充註冊商標的違法行為。

③ 註冊商標應嚴格按照《商標註冊證》上核准註冊的商標圖樣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使用。

④ 不得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文字字體、圖形或者其組合方式;

若有改變依法應當重新提出註冊申請。

⑤ 商標權人可以通將商標轉讓給他人。

轉讓人與受讓人應當簽訂協議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轉讓申請,商標局審核併發予《商標轉讓證明》後商標權歸受讓人所有。

⑥ 註冊商標有效期為十年,若需繼續使用的,應當提前一年向商標局辦理續展申請。

⑦ 商標權人有使用註冊商標的義務。

如果註冊商標自核準之日起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人有權利提出撤銷。

⑧ 註冊商標可以進行價值評估,可以質押。

質押的,出質人和質權人也是需要簽訂書面質權合同,並共同向商標局提出質權登記申請,並由商標局進行公告。

⑨ 商標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

許可人應當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向商標局備案並報送備案材料,由商標局公告。

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必須在使用該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⑩ 註冊商標是無形資產,每十年續展一次則可永遠存在。

規範使用,持續使用,方可發揮其最大的價值。


希望您能滿意順利辦的回答!


神州順利辦


商標註冊申請成功後就萬事大吉了?別鬧!如果企業錯誤地使用了商標,不僅商標會面臨“被廢”的風險,企業也可能會承擔鉅額的賠償!

如何正確使用商標?事代辦下面為您介紹:

1、商標的標識

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使用中自行改變商標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否則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

在實踐中,一些商標註冊人為了讓商標更美觀或出於其他原因,會將商標的文字字體進行細微改變,或者在商標外加上方框、圓框或線條,這些行為都屬於隨意改變商標,都是法律所禁止的。

註冊人在使用商標時,必須確保商標的標識與核准註冊的商標標識一致,只能按比例將商標放大縮小,不得自行改變商標的文字、圖形和顏色。

2、商標的使用主體

商標註冊人變更名稱、地址等商標註冊事項,或轉讓註冊商標時,應當向商標局提交變更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常見的企業更名、搬遷和商標交易的情況以外,企業的分立、合併、入股、改制等事件都可能導致商標註冊人名稱、地址等商標註冊事項變更。

3、商標的使用範圍

在註冊商標時,申請人須根據《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的規定,按不同的類別提出商標註冊申請。在使用商標時,申請人應以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為準,如果想在核定之外的其他商品或服務上使用商標,申請人須另行提出商標註冊申請。

實際使用的商品或服務超出了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或者跨類別使用,都不應當加註冊標記,否則屬於冒充註冊商標行為。如果與他人在類似商品或服務上已註冊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還要承擔商標侵權的法律責任。

4、商標的註冊標記

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規定,“使用註冊商標,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裝、說明書或者其他附著物上標明“註冊商標”或者註冊標記“®”。使用註冊標記,應當標註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

在“商標尚未獲準註冊”和“商標使用範圍超過《商標註冊證》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範圍”兩種情況下,申請人在商標上標明“註冊商標”或註冊標記都屬於違法行為。

5、商標的使用證據

在商標相關行政和司法實踐中,商標使用必須通過證據來體現,沒有商標使用證據,當事人就不能證明商標使用事實的存在。

在實踐中,一些註冊人雖然存在使用行為,但由於不重視保存原始資料而提交不出有效的使用證據,導致商標權喪失。

此外,在涉外註冊過程中有些國家的註冊管理部門也要求提交商標的使用證據,或者在雙方有爭議的情況下根據使用證據來確權。因此商標權人一定要注意商標使用證據的保存。

總結:商標對於企業和個人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既然費盡周折把它申請下來,就要正確地使用,不斷提升商標的知名度和企業的品牌價值,這才是使用商標的正確姿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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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的使用是指以經營為目的,將商標用於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用於服務或者與服務有關的物件上;用於商品或者服務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於商品或者服務的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足以使相關公眾認其為區別該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的標誌的實際使用。

根據上述規定,商標的法律使用除實際使用外,通常還包括下列情形:對商標進行大規模的廣告宣傳是使用該商標,如在報紙、雜誌、電視、廣告等各種廣告媒體上進行商業宣傳;根據商標法規定商標權人可以許可他人使用其註冊商標,所以被許可人的使用也視為該商標的使用;完全以出口為目的,在本國內將商標附著於商品或者其包裝物、包裹物,也視為該商標在本國內的使用。

商標法第四十四規定:“使用註冊商標,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商標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註冊商標…… (四)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如果註冊商標連續三年停止使用(即法律適用),該註冊商標就可能被撤銷。



南越桂客


一、企業正確使用商標

1、合法使用

不違背商標法律法規的規定使用商標是使用的基本要求。《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註冊人在使用註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註冊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由商標局撤銷其註冊商標。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

2、善意使用

《商標法》第7條規定“申請註冊和使用商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商標法》第10條規定“帶有民族歧視性的標誌,帶有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標誌,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企業應當在使用商標的過程中,秉持誠信原則善意使用商標。

3、堅持使用

商標信譽的建立,需要一個較長的過程。因此,在選擇了一個好商標後,要堅持使用該商標,切勿常常更換商標。尤其是商標有一定影響之後,更要堅持使用下去。

4、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的目的在於防止商標演變為通用名稱。尤其是暗示性的商標和臆造詞作商標, 更要注意這一點。

5、突出使用

就是要將商標置於包裝或標識的顯著位置。現在很多企業不重視這一點,往往把商標設計得很小,並放在很不顯眼的位置上,既不突出又不醒目,商標形同虛設。


一休知識產權


一、商標規範使用的標準是什麼?

註冊商標的使用需要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才可以稱作規範使用:

1、商標實際使用人和商標註冊人應當保持一致,或者是後者的被許可人;

2、商標標識應當與商標註冊證上的標識保持一致;

3、商標的使用範圍僅限於被核准的商品或者服務範圍。

二、商標不規範使用有哪些不良影響?

1、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護,很可能會面臨被撤銷的命運;

2、很可能會面臨行政處罰;

3、很可能會在不經意間侵犯到其他權利人的商標權,因而面臨訴訟的危險。

三、關於規範使用商標有哪些建議?

既然商標的不規範使用行為有諸多的不良影響,那麼我們在實踐中該如果避免不規範使用呢?總結來說,小米財務有以下幾點建議:

1、商標在實際使用中,應當與註冊證中的標識、權利人、地址、核定的商品或者服務項目等保持一致;

2、若上述中的權利人名義或者地址發生了變化,應當及時辦理相關的商標變更;

3、若實際使用的標識發生了變化或者實際的經營範圍超出了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核定的商品或服務範圍,應當提交新的商標註冊申請;

4、若商標許可他人使用的,應該及時辦理商標許可備案;

5、權利人在使用商標的過程中,應該保留好使用證據,防止被他人以連續三年不使用為由提出撤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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