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思想:最不該被忽視的先秦子學學說(下)

如果說孟子是側重從心性論角度去闡述孔子的儒家思想,注重於闡發孔子的“內聖”學說的話,那麼,荀子卻是側重從心性論與體制論相結合的角度去發揮孔子的思想,更著力於探索“外王”方面的理論問題。荀子對於先秦治理思想中的儒法結合作了深入的探索,值得重點關注。

秦以後,以心性論為主體的所謂“正統儒家”們都不把荀子的思想視為儒家的主流學說,而法家雖承認曾受到荀子的重大影響,但也不把荀子看成是法家的主流代表人物,所以,歷來學者對荀子的學派歸屬問題一直存在爭議。而這爭議恰恰表明了荀子是在融合諸家學說,是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而儒、法思想是荀子思想中的主體。

從唐時的韓愈到宋明理學家朱熹、王陽明等,多是從儒家心性論方面去看待荀子的學說的,所側重的是從道德觀的角度去評述荀子對儒家的貢獻,其實,荀子的學說是單純從心性論角度所無法全面概括的,何況,在心性論方面荀子提出了與子思、孟子的“性善論”大相徑庭的“性惡論”,更是不受後世儒家所歡迎,在“正統”儒家的眼裡,荀子繼承和發揮了先秦的法家思想,並培養出李斯、韓非等法家代表人物,是對儒家正統思想的“背叛”,是儒家的異端學說。

比如,程朱理學將荀子歸入法家,他們認為荀子的“性惡論”喪失了儒學的理論根基,程伊川認為荀子“只一句‘性惡’,大本已失”(《二程遺書》卷十九,《伊川先生語五》);朱熹說:“荀卿則全是申韓”(《朱子語類》卷一三七),他們把荀子徹底劃入法家陣營。

其實,單從道德觀或者荀子對法家的影響來判斷荀子是儒家或是法家都是很難做出客觀評價的,荀子不單純屬於先秦的任何一家,而是在努力兼容各家,當然,融合儒、法是荀子學說的核心理論。

荀子繼承了孔子的思想,並且對周朝的禮樂也非常重視,他強調“審周道”以建制,但他更多的是從禮樂方面而不是整體方面去繼承和發揮“周道”,在政治體制方面,荀子所注重是“承秦制”。荀子曾對秦國的政治制度做過考察,對秦國的治理體制非常讚賞,這也是荀子重視法家理論的重要原因。可是,荀子是矛盾的,他在讚賞“秦制”的同時,又站在儒家的立場上,發現秦國缺乏儒家思想,缺乏禮樂文化,因此,荀子想把“禮治”與秦國的“法治”結合在一起。荀子努力將儒家和“周道”中的禮義思想植入法家的治理理論中,探索禮義政治化和“禮治”與“法治”結合的途徑,一方面,在荀學中禮義成了治理理論中的重要內容,另一方面,在荀學中,“法治”在政治體制中的作用被一再強調。如果說在孔子那裡所主張的是“道之以德,齊之以禮”,而到了荀子學說中,卻變成了“道之以政,齊之以刑”,荀學中,“禮治”與“法治”融合。

顯然,僅從儒家的道德觀來看,荀子確實是使孔子的儒家思想發生了異變,心性論不再是其學說的主體,荀子更重視治理學說,在“內聖”與“外王”中,他更重視對於“外王”的理論探索。

荀子與那些醉心於探索“心性”“德性”的儒者大不一樣,他更注重於政治體制的研究和對治理方式的探索。如何把儒家的“德政”“禮治”與法家的政制和“法治”結合,才是荀子最感興趣的內容。所以,荀子一直被認為不是真正的儒家。

而且,由於荀子重視秦國的治理經驗,重視“法治”,並想引“儒”入“法”,儒法並用,所以,在儒家的“內聖外王”理論上,荀子比孟子等其他儒家代表人物更重視“外王”方面,荀子學說更適應於秦以後君主專制政治的需要,成了維護中國式君主專制體制的更具有政治實踐意義的深刻理論。

在荀學中,儒家禮義和法家治理理論融合在一起,一方面,荀子繼承和發揮了周公“制禮作樂”的理論和孔子的禮義思想,另一方面,荀子又總結了秦國治理經驗和“法治”思想,創造了一種亦儒亦法又非正統儒和非正統法家的荀學思想。其實,荀子是把先秦儒家的“外王”學說推向了理論高峰,荀子的政治學說對於中國古代政治思想和政治文明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荀子雖然沒有像孟子那樣,傳承儒家的“正統”思想,在後世儒家的視野裡,他是非“正統”派,但是他對儒學的創新是不可否認的。而且,荀子通過他的弟子李斯、韓非、張蒼和其再傳弟子賈誼等,傳播了“外王”學說,而荀學也在政治實踐發生過重大影響,這都是學術界不該忽略的。

史書中注意到荀學對於古代帝王學說的重大影響,比如,《史記》記載了李斯“乃從荀卿學帝王之術”,而荀子的“帝王之術”正是通過李斯等的政治實踐才被後世所重視的;再如,北宋蘇軾在《荀卿論》中說:“荀卿明王道,述禮樂,而李斯以其學亂天下。”這是從儒家正統思想的角度來看待荀子的“王道”之說的,但也承認了荀子通過李斯在政治上的影響。

客觀地說,時至今日,荀學中的“外王”思想仍然具有相當的探索價值和借鑑意義。

荀子思想:最不該被忽視的先秦子學學說(下)

荀子畫像

第一,荀子提出了“隆禮重法”的治理學說,著力於兼容儒、法兩家的思想。

《荀子》中有《大略》和《君道》等篇章,主要是論“帝王之術”的,而這類文章的一個核心思想就是“隆禮重法”,比如,荀子說:“君人者,隆禮尊賢而王,重法愛民而霸,好利多詐而危。欲近四旁,莫如中央,故王者必居天下之中,禮也。”(《荀子·大略》)

這一段話非常重要,它闡明瞭荀子對於君主管理之道的主要論點。荀子強調治政的幾個要點:其一,君主要崇尚禮義尊重聖賢,方能治理好天下;其二,君主要注重法治愛護民眾才能稱霸諸侯;其三,君主若貪財圖利搞欺詐就陷入危險境地;其四,君主要治理好天下必須居守於天下之中央區域,而這禮制所需要的。

  在這裡,荀子很明確地是在融合儒、法,強調君主治理天下既要崇尚禮義,又要注重法令,力圖把“禮治”與“法治”統一起來。而且,在強調“重法”時,他又加進了“愛民”,這是在糾正法家嚴酷無情的冷峻傾向,把儒家的“親民”思想糅入“法治”中。

此外,荀子特別對貪利、欺詐提出了警告,這實際上是在強調誠信禮義,戰國時法家、縱橫家、兵家都比較注重權利的獲取,而忽略了“重義輕禮”的意義,而荀子卻特別把誠信利義提出來,要求君王要警惕貪利、欺詐所帶來的危險,這一觀點在今天看來乃是非常深刻的,歷來,貪汙腐敗是政體衰敗的重要根源。

最後,荀子把君王居於中央的禮制看得非常重要,“欲近四旁,莫如中央”,這一方面從否定四旁來強調中央的重要性,另一方面又強調“王者必居天下之中”,從正面闡述王者居天下中的重要性,把這看成是不可不遵守的禮制。其實,這是沿襲了儒家的“德政”思想,以禮制來鞏固政治秩序,把倫理政治一體化。在中國古代的政治理論中,“中央”概念不是地理概念,而是政治概念,暗喻著權力中心。很明顯,荀子所強調的君主需“居中央”的禮制在歷史上的影響是非常大的。

再如,荀子於《君道》中說:

“至道大形,隆禮至法則國有常,尚賢使能則民知方,纂論公察則民不疑,賞克罰偷則民不怠,兼聽齊明則天下歸之。然後明分職,序事業,材技官能,莫不治理,則公道達而私門塞矣,公義明而私事息矣。……如是,則臣下百吏至於庶人莫不修己而後敢安正,誠能而後敢受職,百姓易俗,小人變心,奸怪之屬莫不反愨。夫是之謂政教之極。故天子不視而見,不聽而聰,不慮而知,不動而功,塊然獨坐而天下從之如一體,如四胑之從心。夫是之謂大形。《詩》曰:‘溫溫恭人,維德之基。’此之謂也。”

這一段話說得比前一段話說得更明確和具體。其核心思想仍然是“隆禮至法”,禮法結合,但是,荀子把這一核心思想展開了,從多方面進行論證。

在荀子看來,治政的根本道理和主要理想是:其一,崇尚禮義,法治至上,使國有常規,保持穩定發展;其二,尊重聖賢,重用有才學的人,讓民眾明白該努力的方向;其三,尊重眾議,注重公正考察,使民眾不生疑心;其四,獎賞勤勞的人,懲罰偷懶的人,使民眾不敢怠懶;其五,聽取各方意見,明察一切事情,讓天下人能歸心。

在荀子看來,國家管理體制若按此運行,便能有重大成效,百吏庶人便能修己安正,誠能受職,成為順臣順民;而天子管理天下也就非常輕鬆了,能“不視而見,不聽而聰,不慮而知,不動而功”,像是悠然獨坐而隨心所欲一般。

荀子精彩地描繪了一幅理想政治的成功管理圖景,而維繫這一圖景的兩根主線是“禮治”和“法治”,一方面,荀子強調:“禮義者,治之始也;君子者,禮義之始也”(《荀子·王制》)強調君主用重用能尊禮義的君子;另一方面,荀子又強調:“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荀子·君道》)強調君主要重要知法守法的君子,並維護法令的權威性。荀子明確說:“有亂君,無亂國;有治人,無治法”(《荀子·君道》),君主要把“禮治”與“法治”結合起來,把“隆禮重法”作為治國的根本綱領。

荀子思想:最不該被忽視的先秦子學學說(下)

舊版的《荀子》

第二,荀子改造了孔孟“禮義”思想的德性基礎,不僅以“性惡論”來闡釋人性的本質,而且把“禮”作了改造和發展,視“禮”為“政之輓”。

先秦儒家歷來重視“禮”的範疇,孔子的“內仁外禮”思想影響很大,孟子發揮了孔子的思想,充分肯定“禮”作為等級制度、道德規範和禮節儀式對於維護統治秩序的重要性,而荀子卻對“禮”作了變革,賦予“禮”更多政治學方面的含義。

首先,荀子認為“禮”在推行政治管理方面起著牽引或指導的作用。

荀子說:“禮者,政之輓也。為政不以禮,政不行矣。”(《荀子·大略》) 其中,“輓”指的是用來牽引車的物件,而“政之輓”是指政令的推行必須以“禮”為牽引,必須有“禮”作為引導,否者,政令的施行必會受到阻礙,所以,荀子說:“為政不以禮,政不行矣”(同上)。

這是荀子所堅持的儒家基本立場,儒家的“禮治”在治國理政中並非是可有可無的,而是必不可少的,“禮”對於“政之性”起著牽引作用。這也是荀子為什麼在研究秦國的“法治”時發現無“儒”的原因。荀子主張在“重法”的同時,必須以“隆禮”為前提,需要將“禮治”植入“法治”中。

其次,在對於“禮”的起源的闡釋方面,荀子批判了孟子的觀點,孟子從心性論角度去分析“禮”,把“禮”看成是內心仁義(善心,浩然之氣)的外在表現,而荀子卻認為“禮”是起源於“人生而有欲”“欲多物少”的狀況。

荀子分析說:“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慾,給人之術。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荀子·禮論》)

在荀子看來,正是人的欲求與物質供給的矛盾難以解決,才需要製作禮義來限制和協調,“禮”是起源於平衡欲求與物質之間矛盾的需要。顯然,“禮”是社會契約論的一部分,它根植於人類的社會經濟生活。荀子對“禮”的起源的這一論述比孟子從心性論去闡述更具有深刻性。

再次,對於“禮”的作用,荀子所強調的是“明分”,即財務多寡之分、等級之分等。荀子說:“分莫大於禮”(《荀子·非相》),先王“制禮義以分工。”(《荀子·禮論》)

為了解決欲求與物質的矛盾,需要用“禮”來區分不同的人對物質多寡的佔有。避免欲求與物質矛盾的激化。荀子說:“禮者,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荀子·富國》)而且,對財富多寡的佔有與等級是密切相關的,也是“禮”所要“明分”的內容,荀子說:“貴貴、尊尊、賢賢、老老、長長,義之倫也。行之得其節,禮之序也。”(《荀子·大略》)

荀子試圖以“禮”來區分社會的不同等級,使“貴賤有等,長幼有差”,保持社會秩序的穩定。

此外,“禮”的“明分”還有道德方面的不同要求。荀子說:“禮也者,貴者敬焉,老者孝焉,長者悌焉,幼者慈焉,賤者惠焉。”(《荀子·大略》)不難看出,荀子繼承了儒家的尊卑道德觀念,並將之與人的經濟、社會地位聯繫起來,把“禮”提高到了區分各種等級的標準,把“禮”看成不僅僅是仁義之心的外在表現,而且是衡量國家秩序是否穩定的準繩。荀子說:“禮之所以正國也,譬之猶衡之於輕重也,猶繩墨之於曲直也,猶規矩之於方圓也。”(《荀子·王霸》)整個社會生活和國家秩序,無“禮”是不成的。荀子說:“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荀子·修身》)

荀子思想:最不該被忽視的先秦子學學說(下)

《荀子》古版書

第三,荀子既“隆禮”又“重法”,他是儒家中少有的特別重視“法”的作用的思想家。在荀子看來,“法治”與“禮治”一樣,皆是治理國家的根本措施,是不可缺少的。

荀子強調“隆禮重法則國有常”(《荀子·君道》),明確提出:“法者,治之端也”(《荀子·君道》),也就是說,治國是從立法守法開始的,國家的法令如果得不到有效實行,就沒有穩定政治可言。

荀子是研究過秦國的“法治”的,他讚揚秦國政治管理的有效性,所以,對於“法治”在治理國家中的重要性有深刻的認識。荀子十分重視執法的嚴厲和依法的嚴肅性,他強調法令在實行中,決不允許以私亂法,堅持以法勝私,他說:“怒不過奪,喜不過予,是法勝私也。”(《荀子·修身》)也就是說,不能因個人的喜怒好惡來影響執法。荀子極力維護法令的權威性。

同時,荀子還強調在執法過程中,刑罰與罪行要相稱,罪重罰輕是不利於執法的。若“罪至重而刑至輕”,“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是謂惠暴而寬賊也,非惡惡也”“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荀子·正論》)。在荀子看來,罪重罰輕是縱容罪犯,若長期如此,將引發大亂。

荀子認為:“夫徵暴誅悍,治之盛也。殺人者死,傷人者刑,是百王之所同也,未有知其所由來者也。”懲罰罪犯才能保持清明盛世,殺人償命,傷人必受罰,歷來都是一樣的,所以,荀子強調:“刑稱罪則治,不稱罪則亂。”(《荀子·正論》)只有處罰合理,才能治理好國家。

當然,荀子畢竟是儒家的代表人物,從根本上看,他是站在儒家的立場上的在論述“法”與“禮”的關係時,荀子把“禮”在治理理論中提得更高,說:“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荀子·勸學》)也就是說,禮是剛,法是紀;禮高於法,法從屬於禮,“禮義生而製法度”(《荀子·正論》)。

顯然,荀子關於治國的基本主張是以“禮治”來統攝“法治”,是以“法治”來充實和補充“禮治”,把“隆禮”與“重法”統一起來,從理論上說,這是對先秦儒家和法家學說的揚棄與融合,是對於戰國時期治理理論的集大成;從政治立場看,這是代表了戰國晚期著力於發展封建制的地主階級的根本利益,是建立中央集權專政需要在理論上的反應。

所以,荀子是站在儒家的立場上來兼容法家思想,在理論追求上是儒法統一,以禮並法;在政治實踐上,主張“禮治”和“法治”並用,在管理上是“軟”(禮治)硬“法治”兼施,其母的是維護君王集權專制,而這在戰國晚期是代表著對統一政治形態的追求,是有積極意義的。

荀子思想:最不該被忽視的先秦子學學說(下)

荀子畫像

第四,荀子把先秦的“帝王之術”推向高峰,把“外王”理論發揮得淋漓盡致。

首先,荀子的“禮治”歸根到底是君王的“人治”,而“法治”是服務於君王的統治需要的。在荀子看來,無論是“禮”還是“法”,最重要的是任用賢人,只有善用人才方能維護君王的專制集權統治。

荀子對任用賢人非常重視,在他看來,治國要“隆禮重法”,而君子是法的本原,也是國家能堅持法治的根本保證。荀子說:“君子者,法之原也”(《荀子·君道》)。荀子又說:“君子者,禮義之始也”(《荀子·王制》),荀子把君子看成是帶頭尊禮的人,所以,君王的統治之道在於任用君子、尚賢使能。

其次,荀子把儒家的“道”解釋成是“君道”,賦予君王最高的道德原則,君王成了衡量一切的道德準繩,荀子去掉了對於君王的道德制約。

之前,孟子繼承了孔子的學說,把儒家“道統”看得比“君統”更重要,以“道”為標準來評價君王之所為,所以,孟子被認為是在政治上比較開明的儒家學者,孟子曾大膽提出:“君有大過則諫,反覆之而不聽,則易位”。(《孟子·萬章》)

顯然,孟子對君王能否真正實行儒家的“仁道”從而實施“仁政”是有所擔心的,因而,他不贊同君權的絕對性,主張對君王必須有所限制。若君王有過,必須對他進行勸諫;若反覆勸諫君王還不聽不改,可以把君王換掉。孟子這一理論是對君王的嚴厲限制。

可是,孟子對君王的制約被荀子取消了,荀子認為君王是最善於行“道”的人,治理天下不是依靠“法先王”、依“道統”,而是在於行“君道”。

荀子說:“道者何也?曰:君道也。君者何也?曰:能群也。能群也者何也?曰:善生養人者也,善班治人者也,善顯設人者也,善藩飾人者也。善生養人者人親之,善班治人者人安之,善顯設人者人樂之,善藩飾人者人榮之。”(《荀子·君道》)

這就是說,“道”就是“君道”,“君道”即是在於“能群”,而“能群”主要體現為“四統”,即善於養活撫育人,善於約束管理人,善於任用安置人,善於以不同服飾來區分人。因為能做到四個方面,君王便會受到人們的擁護,民眾會親近他、順從他、喜歡他、以他為榮。因而,“四統者俱而天下歸之,夫是之謂能群。”(《荀子·君道》)

反之,如果君王不能具備這“四統”,就會眾叛親離,成為匹夫,導致國家衰亡。他說:“不能生養人者,人不親也,不能班治人者,人不安也,不能顯設人者,人不樂也,不能藩飾人者,人不榮也。四統者亡而天下去之,夫是之謂匹夫。故曰:道存則國存,道亡則國亡。”

荀子還舉例說:“省工賈,從農夫,禁盜賊,除奸邪,是所以生養之也。”而“天子三公,諸侯一相,大夫擅官,士保職,莫不法度而公,是所以班治之也”。有道之君,能“論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皆使其人載其事而各得其所宜”。(《荀子·君道》)

雖然荀子也曾引用過《傳》裡的“從道不從君”的話,但是,荀子治理國家的核心思想是在於“君道”而非“道統”,在他看來,君就是道的化身,關鍵在於“能群”,在於能將禮義貫徹於治政活動中。荀子從理論上消除了“道統”的獨立性,把禮義完全政治化了。孟子等的“道統論”到了荀子這裡,變成了“從君即從道”的“君道論”,君王的制約被徹底消除了。

歷史上,從周制到秦制變化的關鍵就在於抑制貴族的權力,從而強化君主專權。法家在秦國所實行的政治改革,就是很典例的變革的實例,法家的改革是致力於廢除貴族權力,打擊世卿世祿,強化君權專制。在政治生態上,原本封建制度下約束君權的社會力量逐漸被取消了,君主專制權力逐漸被強化。

而法家不但在政治上有改革的實踐成果,而且還有理論上的總結,比如,韓非引申不害的話說:“獨視者謂明,獨聽者謂聰,能獨斷者可以為天下王”。(《韓非子·外儲說右上》)這就是君主集權的理論,荀子正是在法家理論的基礎上,把君王專制理論作了非常重要的發揮,荀子把“道”直接解釋為“君道”,推崇君主專制極權,取消了對君王的道德制約。

荀子的“君道論”被歷史上很多學者和政治家認為是傑出的“帝王之術”,荀子把儒家了的“外王”理論推向高峰。

再次,荀子對於儒家“內聖外王”理論的闡述和發揮與孟子等心性論者完全不同了,他所重視的不是由“內聖”推出“外王”,不是由“內仁”轉化為“外禮”,不是要求通過心性修養來保證賢君成功推行“仁政”,而是更重視對於“外王”理論在經世致用方面的體現。

荀子從“隆禮重法”,從“禮義法度”方面來闡述“外王之道”,在他看來,禮義並非由內心修為而推導出來的,而是原則、規範、制度、儀式的內在根據。禮義是綱,而法是目,“禮治”能讓“法治”得到更有效的發揮。他說:“故禮及身而行修,義及國而政明,能以禮挾而貴名白,天下願,會行禁止,王者之事畢矣”(《致士》)。在荀子看來,禮義是立法的根基,尊禮義,行為便能合法。荀子主張“法后王,一制度”,反對孟子所推崇的“道統”,重視現實政治中的君王統治之道,強調專制一統政治體制的重要性,荀子著力於將儒家的禮義納入“政統”,提升“君道”的至上權威,為大一統的政治體制服務,極力拓展“外王”理論的治理內容而非心性修養。

當然,荀子對孟子的思想也不是完全否定的,比如,他繼承了孟子“民重君輕”的思想,提倡親民愛民,荀子說:“庶人安政,然後君子安位。傳曰:‘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則載舟,水則覆舟。’此之謂也。”這一“水則載舟,水則覆舟”的說法流傳至後世,成了影響久遠的關於君主平政愛民的形象比喻。後來,在《貞觀政要》裡,魏徵對唐太宗說:“今陛下富有四海,內外清宴,能留心冶道,常臨深履薄,國家歷數,自然靈長。臣又聞古語云:‘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此後,舟水關係成了形容君民關係的生動比喻,所強調的是民重君輕的儒家著名的“德政”主張。

總之,荀子與孟子都是孔子儒家學說的繼承者,而荀子重點發揮的是儒家“外王之學”,荀子在諸子百家爭論、碰撞的基礎上,以儒家思想為根基,批判地吸取包括法家在內的各家學說,他是先秦儒家之大成,他完成了儒家傳統思想的第一次綜合創新。

荀子的“隆禮重法”思想、“君道論”等,發揮了孔孟思想,兼容法家,重視現實政治的經驗總結(特別是秦國的“法治”經驗),注重社會秩序的重建,對“禮法”理念(政治哲學)進行了系統化闡述;對思孟學派的“性善論”“道統論”等提出嚴厲的批判,重視禮法約束,重視對於治國之道的探索,所有這些,在古代政治哲學方面的理論貢獻是很大的,時至今日,荀子的“外王之道”乃是很值得深入探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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