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拓维信息”)分别于2018年10月26日及2018年11月13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公司后期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回购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18-08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11月13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时细则》等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按照相关要求,于每个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截止2019年11月13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股份数量为0股。

二、 回购股份实施结果与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未实施股份回购,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

1、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2月22日之间公司股价低于5元,符合回购股份的条件,公司未在此期间进行回购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原因:

(1)、2018年11月14日至2019年2月22日之间公司股价虽低于5元,但均价仍保持在4.50元左右,较接近回购价格上限。鉴于公司拟分别于2月底和4月底发布业绩快报、资产减值准备公告以及年度报告等内容,若上述内容对市场形成较大冲击,公司管理层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等方面考虑,拟在上述两个时间段采取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但上述期间公司股价一直高于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导致回购无法顺利实施。

(2)、2019年2月2日至2月10日为中国传统节假日股市休市时间,2月13日至2月27日为业绩快报前十个交易日,上述期间内,公司均无法实施回购。

(3)、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12个月,公司管理层无法在回购初期阶段精准判断公司股价中后期走势,结合上述(1)、(2)项事实,公司管理层未选择在回购初期开展回购。

2、自2019年2月25日起至2019年11月13日止,公司股票价格一直高于股份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

三、 回购股份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2018年10月29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2019年11月14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以及持股5%以上大股东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8年12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8-085),倪明勇先生和龙麒女士于2018年12月3日共计减持股份164,900股。

2、2019年3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2019-022),李新宇先生于2018年9月18日至2019年1月2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13,270,95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2056%。于2018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8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8,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7531%。

3、2019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2019-039),公司董事张忠革先生于2018年12月4日至2019年4月29日,共计减持1,361,9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37%.

4、2019年6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2019-056),龙麒女士及倪明勇先生于2019年6月12日分别减持50,625股和73,000股,共计减持123,625股。

5、2019年7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2019-060),宋鹰先生于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7月3日期间共计减持股份19,565,59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775%。

6、2019年7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公告》(2019-062),王伟峰先生于2019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17日期间共计减持股份2,62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2387%。

7、2019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时间过半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2019-070),李新宇先生于2019年5月23日至2019年6月10日,李新宇先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14,362,052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30%。

8、李新宇先生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30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共计9,910,8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达0.90%,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尚未达到披露条件。

9、2019年11月1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宋鹰先生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22,015,33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止本公告日,此减持计划暂未实施。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及持股5%以上大股东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特此公告

拓维信息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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