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總理簽名,1960年特大銀行詐騙案偵破記

來源:2017年第2期炎黃春秋雜誌,作者灰蘭紀

1960年3月18日黃昏時分,一個身穿灰色呢大衣,瘦高個兒,瘦長臉,膚色黃黑的中年男子出現在北京西交民巷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行長辦公室。

“我是國務院的,來給行長送急件。”說著,來人便遞給行長辦公室工作人員一個印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字樣的大信封,然後打開一個紫色封皮的發文本,“請簽收。”

行長辦公室工作人員一看此人來頭不小,不敢怠慢,便在來人指定的位置簽了名字。來人例行公事般地說了聲“好”,收起了文本,邁著從容的八字步走出了行長辦公室。

見信封上寫著“速送”(限下午五時四十分前送到)和“中國人民銀行行長親啟”等字樣,行長辦公室那位工作人員便毫不遲疑地將此急件送到當班秘書手中。

行長秘書拆開信封后,見是周恩來總理批示的一份報告,內容如下:

總理:主席辦公室來電話告稱,今晚九時西藏活佛舉行講經會,有中外記者參加,拍紀錄影片。主席囑撥些款子做修繕寺廟用,這樣可以表明我們對少數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據以上情況,擬撥給15—20萬元,可否,請批示。

一九六年三月十八日

報告下面空白處,右邊有毛筆豎寫的“周恩來”簽名和“三月十八日”字樣,其左邊空白處,有“周恩來”批文:“請人民銀行立即撥給現款二十萬元。”在簽名右邊還有一小段批文:“為避免資本主義國家記者造謠,要市場流通舊票,拾元票每捆要包裝好看一點。七時必送到民族飯店趙全一收(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

行長女秘書,望著熟悉而又瀟灑的簽名,雖然對這一違反常規的做法產生懷疑,但當她抬起手腕看了一下手錶時,心頭不由一緊,已經快到下班時間了。時間緊迫,不容多想,於是她急忙拿起電話:“喂,北京分行嗎?半小時以內你們準備好二十萬元現金。”接著,她又遵照“周總理的批示”,講了幾點整理鈔票的要求:“對,有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你們先準備,馬上由計劃研究局王副局長正式下達送款通知。”

3月中旬以來,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幾位行長都帶上局長分頭到外地或開會或搞調研去了,在京主持日常工作的是計劃研究局王副局長。

掛斷電話,女秘書急忙敲開了王副局長辦公室的門。她將信函和“總理的批示”遞給了王副局長,並告訴王副局長,她已通知北京分行準備款子了。王副局長認真看過後,疑惑地問道:“二十萬元,不是個小數目,為什麼不通過財政部?”

未及女秘書答話,桌上的電話鈴急驟地響了起來,王副局長拿起聽筒一聽,是“總理辦公室”的催促電話:“噢,我是總行計劃研究局,是……二十萬元我們正在準備!七點以前保證送到,請轉告總理放心。”電話掛斷,王副局長沒有放下聽筒,他一邊撥號一邊說:“總理辦公室又來電話催了,我這就通知發行局,讓他們火速派人去北京分行取款,直接送到民族飯店,交給已在大堂等候的‘趙全一’。”

1960年3月18日下午7時許,北京城華燈齊放。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發行局朱科長等三人,將轎車停在民族飯店大門前停車場,趕緊從車上抬下兩麻袋鈔票,走向民族飯店前廳轉門。

農曆早春二月的晚上,北京天氣還很寒冷,可抬著麻袋的朱科長等三人的額頭上卻都滲出汗。二十萬元,在現在只需一個手提袋子,而那時卻裝了整整兩麻袋。須知,那時市場上流通的人民幣分為分、角、元三種,分幣分為一分、二分、五分,角幣分為一角、二角、五角,元幣分為一元、二元、三元、五元,最大面額為十元。按照總理的“批示要求”,必須是市場上流通的舊幣。而那時,市場上普遍使用的是元、角、分,國營糧店供應的大米一毛一二分一斤,一斤豬肉才六七毛,一尺上好的棉布也就在一元左右。平常市面上用到十元一張的票子很少,所以二十萬元的鈔票實實在在地塞滿兩麻袋就不足為奇了。

假冒總理簽名,1960年特大銀行詐騙案偵破記

朱科長讓兩個同事在門口看著麻袋,自己徑直走向服務檯詢問“西藏工委趙全一同志”。這時從旁邊的大沙發上立起一個人,著藏青色華達呢中山裝,黑色呢子褲,頭戴軍式黑呢帽子,大模大樣地走近服務檯答道:“我就是西藏工委的趙全一,你們是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吧?款子帶來了嗎?”

朱科長看了一眼面前的這個自稱是“趙全一”的人,如釋重負地問道:“我們沒有誤事吧?”

趙全一笑著搖搖頭,一指牆上的掛鐘:“很準時嘛!”

趙全一拿出了一張蓋有“總理辦公室介紹信專用”圖章的介紹信,上面寫著:“茲介紹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趙全一同志前去你行領取撥款二十萬元整。”

朱科長看過信函,又讓接款人“趙全一”打個收條。

“趙全一”按照朱科長的要求,從自己帶的筆記本上撕下一頁紙,寫了一張收到二十萬元現款的收條,連同介紹信一併交給了送款負責人朱科長。

朱科長等三人拿了介紹信和收條,離開了民族飯店。當他們邁出飯店大門時,不約而同地長長舒了一口氣,“哦,總算完成任務了!”

幾天後,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行長回京後,聽了王副局長彙報撥款之事,認為應向總理辦公室請示該筆款項如何入賬。

3月24日,總行經向總理辦公室請示得知,總理從未批示過這筆款,並要他們將原件送去查看。待原件被送到總理辦公室,方知這是一起鉅款詐騙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隨即向公安部報了案。

騙子竟膽敢偽造總理籤批的公函,一次性地從國庫裡騙去二十萬元人民幣!周恩來總理聽了報告極為震怒,親自打電話給公安部部長謝富治,責令公安部限期破案。

3月24日下午,公安部副部長楊奇清正在一個會議上講話。忽然,他的講話被一個緊急電話給打斷了。給他打緊急電話的是公安部部長謝富治。謝在電話裡告訴他,一個化名叫“趙全一”的騙子,偽造周總理批示,騙取了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二十萬元現金。總理親自打來電話,責令我們立即組織力量,迅速破案!要他立即回部裡參加研究。

對這麼一起驚天大案,公安部高度重視,部領導親自掛帥,火速會同北京市公安局領導分析案情,部署偵查。隨即,一場以偵破這起大案為中心的群眾性的破案運動便在京城內迅速掀起。

公安部決定發動一場破案的“人民戰爭”。一方面通過廣播、報紙等新聞媒體廣泛發動群眾,另一方面則請求軍隊幫助。軍隊選抽一大批年輕的連排級幹部交給破案總指揮部,由北京市公安局將這些軍官撒向基層,沒日沒夜地開展走訪、摸排工作。

3月24日晚,公安部治安行政局技術處文檢組組長劉文(離休前任公安部刑偵局局長)正在家休息,接到公安部經濟保衛局局長李釗的通知,要他速到李釗辦公室。

李釗見到劉文,說現在有一個緊急案件,人民銀行被騙了二十萬元。接著,李釗向劉文簡要地介紹了案情,並當即將此案中的騙據交給劉文。這些騙據是:一、裝報告的國務院信封;二、 “總理批示”的報告;三、趙全一的介紹信;四、趙全一的收款條。

劉文趕緊將這些騙據拿回文檢組,召集手下幾位文檢人員連夜進行檢驗。最終,文檢人員從筆跡特徵認定騙據上面的字都是出自一個人之手,而且犯罪分子文化水平高,且熟悉公文格式和用語,周恩來的簽名是模仿而成。

技術組全體同志齊心協力,晝夜奮戰,對罪犯使用的證據進行細緻檢驗和深入調查,確認案犯使用的國務院信封有擦拭和二次封口的痕跡,是曾使用過的舊信封;“總理辦公室介紹信專用”印文是用鋼板、蠟紙再加紅印油印成的,而介紹信上的“總理辦公室”的戳記,是用水彩筆描繪的。

為了確定犯罪分子使用的那個國務院的舊信封是出自哪個單位,技術人員將國務院信封樣本與物證信封“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印刷字,進行同版鑑別和紙張纖維成分分析,確認作案人使用的是1959年6月印刷的淺棕色牛皮紙信封,在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門一般都可以通過文件往來得到。為查明信封上被擦刮的字跡原文,公安部文檢人員張申和北京市公安局技術科照相室同志反覆進行紅外線、紫外線攝影,雖也檢查到一些被擦刮的字跡痕跡,但未發現有價值的線索。當時,有的同志還提出使用原子放射同位素查驗,看看能否有結果。為此,通過部經濟保衛局與科學院的保密單位原子能研究所聯繫,批准劉文到該所尋求幫助,但仍未發現對破案有價值的線索,通過信封尋找破案線索明顯行不通。

為確定偽造“報告”“介紹信”和“收條”所使用的墨水種類、牌子和來源,辦案人向各個文具店廣泛蒐集樣品,逐一進行分析鑑別,但由於同類物品使用面很廣,也未能從中發現有價值的線索。

辦案人員只得著手從印刷特徵鑑別公文稿紙的來源。發現犯罪分子偽造“報告”使用的是八開紙、中間印有折縫花紋、左右兩邊各印有15個橫格的公文稿紙。這種公文稿紙當時使用很普遍,但由於這種稿紙都是各單位自行加工定做的,其使用紙質、印刷特徵各有不同。技術組將騙據稿紙的印刷特徵印發各單位,請查庫存、查檔案。

偵查人員連續數天夜以繼日地戰鬥,經過調查、取樣鑑別,最終發現犯罪分子使用的稿紙是出自國家外貿部。這樣,破案的範圍和線索便迅速縮小到外貿部。

4月2日上午,公安部將此查證結果正式通知外貿部。外貿部緊急動員,查檔案,查3月18日下午人員的行蹤。

4月2日下午,公安部經保局直屬機關保衛處處長杜定華、副處長徐志義和劉文帶領的八名文檢技術人員進入外貿部。外貿部保衛處長張敏領著公安部辦案人員去見外貿部常務副部長,這位常務副部長明確表示:“從我查起,我以下的所有人的檔案都可以查”,並指示外貿部保衛處全力配合。

外貿部保衛處將部內工作人員檔案按單位擺放到一個會議室,由公安部文檢人員逐人查對筆跡。

4月3日早晨,公安部文檢組技術員賈大光先到外貿部。外貿部保衛處處長張敏將出口局科員王倬的檔案交給他,並告訴賈大光這個人的檔案材料中有“趙全一”的名字。賈看後馬上打電話告訴劉文:從一個人的檔案中發現了“趙全一”。劉文告訴賈不要聲張,他馬上就到。

劉文隨即帶部裡的文檢人員趕赴外貿部。他們首先看王倬的檔案。此人36歲,遼寧省遼陽人,大學畢業,參加過三青團、青幫,曾在國民黨北平市黨部特刑庭會計室做過收發。1949年北平解放後,混入華北革命大學,學習結束後被分配到陝南軍區衛生所工作。1950年,抗美援朝運動開始後,為逃避赴朝作戰,與同事王國昌開小差,偽造路條,將王國昌化名為“趙全一”。檔案裡的這份材料,是處分王倬時附上的。

案發後,經進一步調查,幾年前那個叫王國昌的人來北京找過王倬。為讓王國昌在北京多住幾日,王倬上派出所給他這個鐵哥兒們報了臨時戶口,使用的也是“趙全一”。

幾個文檢人員看了材料後,認為王倬的字跡與騙據的字跡相同,加之在檔案中記載的這些情況,大家都很振奮,認為這下八九不離十了。此時,劉文擔心走漏風聲,經與帶隊的徐志義副處長商量,文檢人員全部撤回公安部,在部裡進一步研究王倬的檔案。

正在劉文他們要離開外貿部時,外貿部保衛處幹部帶來和王倬一個辦公室的董林來反映情況。董林一開口就肯定無疑地把王倬和“趙全一”連在一起了。

“為什麼呢?”辦公人員問道。

董林答道:“第一條,發案那天下午,王倬請假沒上班,說是帶他母親去積水潭醫院看病去了。經查證,他和他母親沒有去積水潭醫院。第二條,前幾天,辦公室幾個同志在閒聊,說起最近發生的這場大騙案,提到犯罪分子的特徵是眼睛很小時,我隨口說老王,你眼睛可不算大呀。本來這只是句開玩笑的話,哪知,王倬勃然變色,暴跳如雷,衝我發火道:‘你誣陷好人!’他發這樣大的脾氣,是從來沒有過的。為什麼?這叫做賊心虛!第三條,最近機關為配合排查,叫每個人寫幾個毛筆字、鋼筆字。王倬掩掩藏藏,不敢當大家的面寫,費了好大的心思才交出了一份寫得歪歪扭扭的字。一個同事對他說:‘老王,你平時寫的字那麼漂亮,今天怎麼了?’他支支吾吾地說:‘右手臂騎車跌跟頭扭了,不好握筆。’這是明顯怕暴露他平時的筆跡。”

董林的這些反映,引起辦案人員極大的注意,終於使偵破工作大大前進了一步,對鎖定王倬起了很大的作用。

為了防止意外和驚動可能存在的同案犯,徐志義副處長立即佈置對王倬進行秘密監視。

回到部裡,劉文和文檢人員再次對王倬檔案中的字跡進行認真比對,一致認定,所有騙據上的字跡均出自王倬之手。

於是,公安部和北京市公安局文檢專家便正式向公安部領導出具了認定王倬作案的筆跡檢驗鑑定書。

假冒總理簽名,1960年特大銀行詐騙案偵破記

1952年9月,王倬被安排到外貿部出口局工作。案發時住北京李廣橋南街三號。

1960年,那是三年自然災害的第一年,國家經濟極端困難,物資匱乏,生活日用品都是按照低標準計劃供應,一切憑票購買,到自由市場上購買雞魚肉蛋,一隻老母雞要50元。

出自剝削階級家庭、滿腦子全是資產階級享樂思想的月薪只有幾十元的小科員王倬,極不情願和全國人民一道過著勒緊褲腰帶的清苦生活,為追求物質享受,他一心想撈錢發大財。可他既不經商又不管經濟,這錢怎麼能撈到手?1960年2月,王倬無意中看到處長拿著一張普通紙寫的字條,上邊是某首長給某副部長寫的幾個字,讓辦一件事。就這麼張字條,也沒蓋公章、私章,那件事就辦成了。王倬頗受啟示,靈機一動:若以總理名義騙銀行,準能暢通無阻。

於是,王倬就開始用毛筆照周恩來總理的筆跡進行練習。又從過去的報刊上搜找周恩來的題詞,模仿“周恩來”三個字的寫法。經過一個多月的苦練,本來就具有一定書法功底的王倬,竟然將周恩來的字跡練得幾乎能以假亂真了。他便又開始練習刻公章。公章上的字練像了,就從北海後門百貨商店買來刻刀、毛筆,從王府井商場買來蠟紙、刻筆、印泥,又從街道借來鋼板。信封則是從部裡找的,王倬所在的部門,不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來函的舊信封。他挑選了一個能用橡皮、小刀片輕輕地擦、刮就能將信封上寫的字跡除掉的那個信封。經過一番精心加工,憑肉眼竟看不出那個舊信封上有擦、刮的痕跡,王倬心頭禁不住一陣狂喜。公文紙則更好辦,外貿部有的是,隨用隨拿。

3月17日晚上,王倬著手正式製作公函和介紹信。他先用鋼筆在公文紙上寫了要求撥款的請示,然後模仿周總理的口吻和筆跡,用毛筆在邊白上寫下“周總理的批示”。信封上寫了“速辦、限時”等字樣,這是交涉提款時用的。提款時還得用介紹信,介紹信是用鋼筆在一張白紙上寫的。“總理辦公室介紹專用”印章,按王倬事先見到過的樣式,製成長方形的,先在蠟紙上刻好,然後再在蠟紙上塗上紅印油印上去。

王倬偽造公函時打著主席的旗號,是表明有最高權威的來頭。

那時,北京城有兩個“主席”,一個是中共中央主席毛澤東,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劉少奇。只不過當時中央和國家機關的領導人,一般稱毛澤東為“主席”,而稱劉少奇則叫“少奇同志”。但這主席,不管是指毛澤東還是劉少奇,誰敢懷疑?他寫撥款是為了修繕寺廟,並且要求在當晚九點鐘西藏活佛講經會上出示,這符合當時媒體報道過的這類消息,也符合當時的政策。

王倬自認為行動方案是十分周密的,卻忽視了致他於死命的“趙全一”這個化名。由於偽造公函時他極度緊張,所以頭腦內不由自主地冒出了他曾給他的那個鐵哥兒們王國昌起的這個化名。正是“趙全一”這個化名,後來成為破案的突破口。

假冒總理簽名,1960年特大銀行詐騙案偵破記

3月18日下午三點半,王倬向處長請假,說要陪老母親看病。4點,他騎車離開單位,到家裡拿了一個手提包,就往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而去。

大約在下午5點30分,王倬走進了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東大門,斗膽闖進行長辦公室,竟然未受任何阻擋和質疑,一帆風順地將“公函”送達。

出了總行大門,王倬騎著自行車回家換裝,然後騎車趕到民族飯店。心想,要真的來了送款的,就發了一筆大財!照現在這幾十元的月薪,就是200年也聚不到二十萬元!二十萬元下輩子也花不完!要是來了警察,那就等著掉腦袋吧!

一切都按照王倬的設想進行。下午7時許,他喜出望外地看到來了三個送款的人。送款人走後,王倬把兩個大麻袋拖到西便門旁,好傢伙,死沉沉的。他坐在麻袋上,想著怎樣把錢運走。他原本決定到大街上找三輪車,可他突然意識到,不能要三輪車!要三輪車,不就等於把自己的老窩給暴露了嗎?得自己把麻袋拉回家。想到這裡,他便到前面不遠的存車處推來自行車。看著兩大麻袋的錢,王倬心裡禁不住一陣狂喜。他不慌不忙地用帶來的棉帶子把兩個麻袋口對口紮緊,架到車座上。待一切收拾妥當後,他使勁地呼吸了幾口氣就上路了。

這時,已過了下班的人流高峰期,王倬推車走過了西單北大街,到西四往東拐,路過國務院宗教事務局門口,然後直奔後海李廣橋南街的家,在路上足足用了1小時40分鐘。

王倬氣喘吁吁地到家後,先放好自行車,然後到老母親房裡喝水。他老孃見他滿臉是汗,取下帽子滿頭在冒熱氣,也不跟她打招呼,只是,大口大口地喝著水,便心疼地說:“你咋折騰成這樣子的?”

王倬只顧喝水也不吱聲。

王倬的妻子呢?有人說出遠門了,有人說在外地工作,也有人說他妻子嫌他歷史上有汙點早跟他離婚了。總之,在王倬作案時,家裡只有他老母親跟一個不足十歲的孩子。而他的妻子直到他被執行死刑時也未出場。

等到夜裡十點半,王倬估摸老母親和孩子都睡著了,就悄悄地把兩個大麻袋搬到北房西屋,把大面額票子裝進自己那個黑皮箱子裡,還剩下二十來捆,王倬就擱在鋪上,用被單蓋上,聚精會神地坐在那兒,思考著如何萬無一失地存放。這時,老母親進北房西屋問王倬:“深更半夜的你在鼓搗什麼呢?”王倬激動地說:“媽,我給您向銀行借了點錢!”老母親問王倬借了幾十塊?王倬說太少了。她說:“那借幾百啊?”王倬還說少。她說:“那還能借幾千啊?”王倬興奮地說:“幾千?不止幾千!”老母親一聽就急了:“你這是窮瘋啦?快送回去!”王倬說:“送回去,那不是找死嗎?”他老母親一聽這話就知道這些錢來路不正,無論是騙是偷是搶,不死也得把牢底坐穿,一時嚇得六神無主,竟嗚咽地哭起來。王倬見他母親被嚇成這樣子,趕緊拿了一疊十元大鈔塞到母親手裡安慰道:“我一人做事一人當!您甭管這錢是怎麼來的,反正您用不著再跟著我受窮了,該過幾天舒心日子了!”

他好容易才把老母親哄走。但最終,那一疊大鈔,他老母親沒敢花一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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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王倬萬萬沒想到,北京市馬上開展了聲勢浩大的“大排查”“大揭發”“大檢舉”的群眾運動,所在單位也傳達了北京市公安局的通報,動員大家提供線索,而且風聲也越來越緊。在強大的聲勢下,王倬恐懼萬分,提心吊膽的,彷彿所有人都在盯著自己,嚇得他魂不附體,惶惶不可終日,無論是在班還是在家都是膽戰心驚的。

3月25日晚上,王倬下班一進家門,老母親就說:“今天有人來查衛生了,到處亂瞅。”他心裡一驚,忙問:“查衛生的人,您過去見過嗎?”老母親說:“居委會的那個人見過,別的那兩個沒見過。”王倬叫道:“壞了,準是公安局扮的!”

為了保險,王倬先把黑鐵皮箱子裡的錢取出來藏到西小屋,又拿出一部分藏到自己房間裡。可想來想去,這麼多錢,怎麼藏?既然藏不住,那就燒吧,就扔到爐子裡燒。

27日、28日,王倬連著兩個晚上在蜂窩煤爐子上燒鈔票。蜂窩煤爐子總共才這麼大,一晚上能燒多少張?連燒兩個晚上也就燒四千多元。為了消除味道,以防鄰居嗅到,他又買了兩瓶消毒水。

29日、30日,王倬覺得這麼燒太慢,就在西屋地上刨了個深坑,把錢都埋在坑裡。填好土,再把蜂窩煤摞在上面。

假冒總理簽名,1960年特大銀行詐騙案偵破記


4月4日凌晨2時,北京市公安局將王倬從被窩裡拖出來押上警車,然後刑偵人員便依法搜查其住宅,可搜遍了所有地方皆未搜到贓物。天亮後,偵查人員借來鐵鍁、鎬頭等工具,將院子裡能挖的地方都挖遍了,仍然沒有找到贓款。負責行動的劉漢臣處長,仔細觀察西屋南側摞著的半人高的蜂窩煤。蜂窩煤最上一層雖有一些厚厚的灰土,但上下仔細一瞧就會發現有新碼的痕跡。偵查人員搬開最後一層蜂窩煤時,發現是一層新鮮的黃土。挖了幾鍁,黃土下面暴露了苫布,揭開苫布,裡面包裹著一捆捆人民幣。經清點,為191409元,所差八千多元都被王倬用蜂窩煤爐子燒掉了。他倒在街道垃圾桶的紙灰被外圍監視的民警提取,北京市公安局技術科將這些紙灰通過紅外線照相檢驗,證實是人民幣紙灰。

王倬被捕歸案後,由北京市公安局著名預審員汲潮提審,沒有一會兒工夫,就交代了作案全過程。

這是新中國成立11年以來發生的偽造總理籤批的驚天騙案,從立案到破案捕人整整十天。破案後,公安部部長謝富治親自設宴,請專案組全體同志吃飯,以表示慶賀和獎勵。

王倬騙取了二十萬元現款後,雖也激動、興奮了一陣,但他連一天舒心日子都沒過上,一分錢也沒敢花,自己還得起早貪黑地焚燒錢幣,真是早知如此,何必當初!

1960年7月28日,王倬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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