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問:武裝黨衛軍的裝備比國防軍好?

在許多人的印象中,武裝黨衛軍通常比國防軍能接收到更多、更好、更新的裝備。有意思的是,很少有實際的統計數字來有力地支撐起這個觀點。接下來小編將通過展示裝甲車輛配置相關的數據來說明武裝黨衛軍和國防軍的裝備到底是誰好誰差。

從整體而言,武裝黨衛軍在車輛配置上並沒有得到優待,恰恰相反,實際上國防軍通常接收到更多、更好、更新的裝甲車輛。

在一些電視紀錄片和網絡論壇上,二戰歷史愛好者們常常斷言,武裝黨衛軍比國防軍擁有更精良的裝備,如果這樣的觀點有數據來支持,那是再好不過的。但與此相反,這個觀點在潛移默化中成為了常識般的存在。雖然可以從官方統計數字中獲得大量的原始數據並對之進行統計學研究,但似乎並沒有人真正地完成了這項工作。

究其原因,可能是如下幾點:

有怎樣的讀者,便會有怎樣的作者;有怎樣的觀眾,電視臺就會針對他們錄製對應的紀錄片。暫且不論為了吸引觀眾而妥協的淺硬核、科普向的電視紀錄片,關於這個問題,最直接的答案就是:這樣的統計工作所耗費的心力,與從知識中獲得的價值相比,性價比太低。

對於傳記創作者而言,在其敘述中,武裝黨衛軍有沒有接收到更好的裝備,與他們經歷了怎樣的戰鬥無關。

這樣的爭論一般只有想從理論上對比武裝黨衛軍和國防軍的戰鬥力的二戰歷史愛好者感興趣,這是個相當模糊的主題,爭論者通常也會更加隨意,他們會更喜歡列舉戰果來辯論,他們可能沒有相關的信息,也沒有意願,從數據方面來討論這個問題。

當然無論如何,這個話題始終是充滿了爭議。武裝黨衛軍的暴行是眾所周知的,對其的客觀研究通常也與敏感相伴相隨。對於那些認為武裝黨衛軍本身就優秀出眾,並渴望四處宣揚自己觀點的人而言,與國防軍相較,武裝黨衛軍的裝備質量好壞與否都不妨礙他們順利導出自己的結論。

如果武裝黨衛軍擁有更精良的裝備,他們就可以得出這樣的觀點:這是因為武裝黨衛軍本身是優越的,因為最好的裝備會被分配給最好的士兵。如果武裝黨衛軍的裝備較差,這些人就可以證明,儘管武裝黨衛軍的裝備水平較差,但他們還是設法依靠差的裝備去作戰並取得戰果,這證明了他們本身就擁有優良的作戰素養。

顯然,這兩種觀點都很容易能用嘴炮反駁。如果武裝黨衛軍確實有更好的裝備,那也可能是因為他們戰鬥力較低,需要用更好的裝備去彌補。如果黨衛軍的裝備較差,那也可以認為,武裝黨衛軍本身是遜於國防軍的,只能撿戰鬥力更強國防軍在裝備齊全後剩下的破銅爛鐵。

這樣類似的屁股觀點可以大戰三千三百三十萬個回合,它們的價值都是相同的,為了**而存在。除非是有具體的文檔對某次作戰前武裝黨衛軍和國防軍裝備配置進行統計,再加上可靠的戰果統計,否則任何想通過裝備質量來證明武裝黨衛軍戰鬥力的觀點都是不合邏輯的。

編制對比 —— 1944年後期,西線,裝甲部隊

如果只考慮數量的話,無論是裝甲師還是裝甲擲彈兵師,武裝黨衛軍與國防軍單位編制中裝甲車輛的數量相差無幾。但如果從質量方面來考慮,配置給國防軍的裝備往往要更好,國防軍的編制中有更多的“豹”式坦克和IV號坦克,而武裝黨衛軍的編制中則是有更多的突擊炮和IV號坦克殲擊車。

下表的裝甲師類目中,以國防軍第2、第9、第11、第21、第116裝甲師及裝甲教導師,與武裝黨衛軍第1“警衛旗隊”裝甲師、第2“帝國”裝甲師、第9“霍亨斯陶芬”裝甲師、第10“弗倫茨貝格”裝甲師、第12“希特勒青年團”裝甲師進行對比。

而裝甲擲彈兵師類目中,以國防軍第3、第15、第25裝甲擲彈兵師,與武裝黨衛軍第17“古茲·馮·伯利辛根”裝甲擲彈兵師進行對比。

需要注意的是,各坦克類目下的數字為對應部隊編制的平均值,如IV號坦克一欄下的36.0,為國防軍第2、第9、第11、第21、第116裝甲師及裝甲教導師編制下的IV號坦克的平均值。

疑問:武裝黨衛軍的裝備比國防軍好?

實際分配

(一)新武器

考慮到希特勒對新武器的迷戀,以及他對這些新武器品質的過度自信,可以認為,如果武裝黨衛軍真的在裝備分配方面受到了偏袒,他們就會最先接收到這些新武器。然而實際上,國防軍一直都趕在武裝黨衛軍前頭,率先接收到下面我將提到的那些新武器:

需要注意的是,下面列出來的這些裝甲車輛只是國防軍先於武裝黨衛軍接收到的新裝備的一部分而已,雖然那時候武裝黨衛軍也有裝甲單位了:

“黃蜂”自行火炮

“*蜂”自行火炮

“犀牛”坦克殲擊車

“豹”式坦克

“措豺”坦克殲擊車

“雯迪丙”坦克殲擊車

“獵虎”坦克殲擊車

“虎”式坦克

“虎王”坦克

(二)“豹”式坦克的分配

“豹”式坦克最初分配給國防軍第39裝甲團,為“堡壘”行動做準備,當時,該團隸屬“大德意志”裝甲擲彈兵師。在“堡壘”行動結束之後的一段時期中,在“豹”式坦克的分配上,國防軍仍然更受偏愛:

疑問:武裝黨衛軍的裝備比國防軍好?

“獵豹”坦克殲擊車的分配

儘管生產數量有限,但在二戰德國坦克殲擊車序列中,“獵豹”坦克殲擊車的作戰能力還算是比較強的。由此,如果武裝黨衛軍真的被偏袒,那麼他們得到比國防軍更多的“獵豹”坦克殲擊車是理所當然的事情。

疑問:武裝黨衛軍的裝備比國防軍好?

從上面的表格可以明顯地看出,在“獵豹”坦克殲擊車的分配上,武裝黨衛軍並沒有比國防軍更受偏愛。眾所周知,武裝黨衛軍並沒有組建起國防軍那樣獨立的第653、第654重裝甲殲擊營,理由可以是五花八門,也許高層認為武裝黨衛軍並不適合裝備那麼多的“獵豹”坦克殲擊車,但事實如此,至少從這個方面而言,武裝黨衛軍並沒有一些人想象中的那麼受寵。而即使是針對裝甲團的分配,武裝黨衛軍拿到的獵豹”坦克殲擊車也明顯少於國防軍。

(四)“斐迪南”坦克殲擊車的分配

就像"豹"式坦克那樣,“斐迪南”坦克殲擊車也是希特勒寄予厚望,想憑藉其強大的硬實力打贏"堡壘"行動的奇蹟武器之一。它被分配給了國防軍的第653、第654重裝甲殲擊營,在"堡壘"行動後,這種裝備仍舊只在國防軍單位中服役。

(五)“獵虎”坦克殲擊車的分配

“獵虎”坦克殲擊車的出現已經算得上是戰爭後期了,它只被分配給了兩個國防軍單位:第653、第512重裝甲殲擊營。雖然在裝備“獵虎”坦克殲擊車並投入戰鬥的第一個月中,第653重裝甲殲擊營被加強給了武裝黨衛軍第17“古茲·馮·伯利辛根”裝甲擲彈兵師,隨後又加強給武裝黨衛軍第10“弗倫茨貝格”裝甲師,但第653營和第512營一樣,其人員組成自始至終都來自於國防軍。

(六)“虎王”坦克的分配

在下面的表格中,被更名的重裝甲營的數據將與其更名前的相合並。並且只統計那些拿到了相當多數量的“虎王”坦克的重裝甲營。除了那些一開始就拿到“虎王”坦克的單位之外,後面一些分配到“虎王”坦克的單位實際上拿到的是使用過的“虎王”坦克,由此使得國防軍分配到的“虎王”坦克比實際分配的新車數多了6輛,而武裝黨衛軍則是增加了11輛。

國防軍類目的數據包括了第501營(後更名為第424營)、第503營(後更名為統帥堂(Feldherrnhalle)重裝甲營)、第505營、第506營、第507營及第509營。

武裝黨衛軍類目的數據包括的SS第501營(原名SS第101營)、SS第502營及SS第503營.

疑問:武裝黨衛軍的裝備比國防軍好?

1943年,庫爾斯克

1942年,在海因裡希·希姆萊和保羅·豪塞爾(Paul Hausser)的努力下,“警衛旗隊”、“帝國”及“髑髏”這三個武裝黨衛軍部隊進行了改組,並配備了相當於滿編裝甲團的裝甲車輛,雖然名義上是裝甲擲彈兵師,但從實力上來看的話這三個部隊已相當於裝甲師。

作為武裝黨衛軍部隊擁有正式裝甲師之後的一次大規模的作戰,針對庫爾斯克會戰的數據分析對於本文的討論是不容忽視的一個部分。但由於以下將列出的一些變數,就庫爾斯克會戰而言的數據分析需要作出一些取捨:

①在德軍的作戰計劃中,“堡壘”行動的主線是劃分南北兩翼的鉗形攻擊,但需要注意的是,武裝黨衛軍所在的武裝黨衛軍第二裝甲軍隸屬南翼的德國南方集團軍群。將南翼的武裝黨衛軍部隊與北翼的國防軍部隊作對比的話,就意味著兩翼不同的戰術態勢將會被忽略。

②國防軍與武裝黨衛軍總計有6個擁有裝甲單位的師作為預備隊,其中國防軍5個,武裝黨衛軍1個。由於是作為預備隊,這些師相互之間的坦克數量差異巨大,有強大如國防軍第4、第5裝甲師,也有羸弱如國防軍第8裝甲師和武裝黨衛軍第5“維京”裝甲擲彈兵師。

③對於到手的“虎”式坦克,國防軍和武裝黨衛軍有著截然不同的使用策略。在那時候,武裝黨衛軍採取的是讓某個獨立“虎”式單位長期伴隨某個師作戰的策略,例如“警衛旗隊”一直享受著從第4連到第13連到SS第101營到SS第501營的這個獨立“虎”式單位的伴隨。而在國防軍中,除了“大德意志”裝甲擲彈兵師短暫地得到過獨立“虎”式單位的加強之外,對於“虎”式的使用大多是類似於庫爾斯克戰役中,第503重裝甲營的三個各轄15輛“虎”式的連隊,被分別指派給第三裝甲軍的第6、第7、第19這三個裝甲師這樣的情況。

④上文提到的擁有200輛“豹”式坦克的第39裝甲團,在庫爾斯克會戰中隸屬“大德意志”裝甲擲彈兵師,這也使得該師在當時是唯一擁有2個裝甲團的師。

疑問:武裝黨衛軍的裝備比國防軍好?

①在統計時僅考慮南翼的南方集團軍群。雖然這樣的處理會使得數據對國防軍有利,因為中央集團軍群的國防軍部隊平均算下來的話,每個師擁有的坦克都很少。但由於這樣處理後,在僅與國防軍其他部隊進行對比時,平均數據仍然是可利用的,因此排除是合理的。

②不考慮預備隊。而這會對武裝黨衛軍有利,因為作為預備隊的武裝黨衛軍部隊僅有“維京”師,它有的坦克不多(48輛,其中有38輛是新式裝備[注:類似於長管III號之於短管III號,長管III號為新式裝備]),而國防軍的5個師則是擁有較多的坦克(93輛,其中75輛是新式裝備)

③國防軍第503營將被計入第三裝甲軍中。這會使得數據對國防軍有利,但如果去掉503營,數據又會對武裝黨衛軍有利,因為去掉之後意味著武裝黨衛軍擁有比國防軍更強的單位。

④第39裝甲團將被計入“大德意志”師中,而為了均衡,“大德意志”師將會被當成2個師來計算。

國防軍類目的數據包括了第3、第6、第7、第11、第19裝甲師及“大德意志”裝甲擲彈兵師。

武裝黨衛軍類目中的數據為武裝黨衛軍第1“警衛旗隊”、第2“帝國”及第三“髑髏”裝甲擲彈兵師。

Pz III(7,5)為裝備7.5 cm KwK 37 L/24 的III號坦克。

Bef Pz 即上文的Pz Bef Wg,指揮車。

Pz III Fl為III號噴火坦克,FI即Flamm的縮寫,有火的含義。

Beob Pz III即III號觀察車,其中Beob為Pz Beob Wg縮寫,全稱Panzerbeobachtungswagen,即觀察車,多作炮火觀測用,不直接參與戰鬥。

從參加阿登作戰的表中可以看出來,雖然武裝黨衛軍擁有更多的“虎王”坦克,但這是由於第506營加強給了武裝黨衛軍第12裝甲師所致,而國防軍則是擁有更多的“豹”式坦克。最後的總計裡,國防軍平均擁有的裝甲車輛的數目比黨衛軍稍微多那麼一點,但這種差異在統計學上並不顯著。換而言之,這個表格並沒有明確的證據表明國防軍和武裝黨衛軍在裝備分配上存在偏袒一方而忽視另一方的情況。

疑問:武裝黨衛軍的裝備比國防軍好?

總結

在本文列舉的幾個例子中,雖然不能證明國防軍在裝甲車輛的分配上總是三番五次地明顯更受偏愛,但反而言之,這些數據也沒體現武裝黨衛軍整體上比國防軍更受偏袒。

毫無疑問,作為讀者,你也可以找到一些關於武裝黨衛軍確實擁有比國防軍更多或更好的裝備的更具體的個例來進行數據分析,但如果想要證明武裝黨衛軍確實擁有比國防軍更多或更好的裝備是一個普遍的趨勢,反而有可能會面臨證據不足的窘迫。

實際上,從以上的數據可以體現出這麼一種趨勢:一旦有什麼新的“奇蹟武器”,國防軍總是會比武裝黨衛軍更先吃到螃蟹,而武裝黨衛軍得等上幾個月才能接收新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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