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别人车撞坏了,要修十天左右,对方要求赔偿每天无车开的费用,我该怎么办?

dydes


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受害者因车辆损坏,要求肇事者赔偿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损失的,能够得到法律支持。当然,一定要是合理的“代步损失”。

如题所述,甲在开车时操作不慎和乙的车辆相撞,造成乙的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本次交通事故经交警判定,由甲承担全部责任。交警收集证据、判定责任以后,便让甲乙处理后续事宜恢复交通。乙将车托运到修理厂,被修理人员告知修好需要10天时间。于是,乙便要求甲赔偿他的维修费用和“每天无车可开的费用”。那么,乙的请求能够得到法律支持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赔偿他人遭受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如果受害者车辆受损的,那么在车辆维修期间,他租用其它车辆的租赁费用,也可以要求肇事者予以赔偿。这种损失,在法律上叫做“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代步损失。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因此,乙的请求是完全合理的。当然,乙也不能太过分,如果他的车是辆捷达,他就不能租赁一辆路虎,让甲承担相应的租赁费用。



冰焰


哎,认倒霉呗,我经历过一次,快过年了,昆山市场门口碰了一个拿货的私家车,后车门碰进去一块,当时商量走保险,报警因为快过年,警察不来,让去快处中心填单子走快速处理,谁知道车主老婆非让去4s店换个车门,没办法又陪着去4s定损,定损超过2000,又返回找交警定责,我无锡车子,这个交警也是和稀泥,让我把钱先垫付,尼玛我也不好说什么,因为算我全责,9点折腾到接近中午算完事,然后后面事就来了,定损车门3800,我付了,然后要发票回无锡报销,第一次给我要了300油钱误工费,我给了,后来说4s店修车 ,车主打车取车加一天请假误工500,开始我不同意,后来拿发票威胁我不给票,咨询了无锡保险,没有发票报不了,没办法给了500,说实话前面要了300,后面再要500,真的说这个人这辈子也就是那种发不了财的人,占小便宜的那种,建议以后坚决不垫付,有问题找保险,涉及到车损大于2000以上的一定要事故科出警到现场,遇到这种情况大家有什么招,可以留言我也学习一下


俏渔夫大掌柜


前几天刚被追尾,定责对方全责,修理费8000,对方是两夫妻给人打工的,还养4个小孩,开的一辆车龄10年的老皮卡,没有买商业险,强险只赔了2000,看着人家也不容易,后来有些部位能修的就不换,能不修的就不修,修理费搞到了6000,对方自己掏了4000,唉😔,不知道怎么说了,我做得应该够了吧😄


电商的成长日记


这个要站在两个角度去看的,一个是被撞方:我被你撞了,车子要修理,这段时间我没有车开,出门办事上班都不方便,这个是你导致的,你要怎么处理?觉得对方需要负责。一个是撞方:觉得我撞你车,修你车,其他跟自己没有关系,我也买了保险了,有事直接找保险,但是人家保险不负责这个呀!

其实只要你被撞过一回,你就明白对方跟你要这个费用没有错。我自己就被撞过,对方全责,等配件啥的车子修了半个月,那段时间完全是进出不方便,我家到公司坐地铁后转公交再走10分钟后才到,夏天还热,另外你开了车后,你就不再想跟大家去挤地铁挤公交,更何况还带着电脑!最后我还是没有跟对方要钱,自己那段期间花了几百元。所以,都要站在对方立场上想想。


用户6302202322542


我的车停在停车场被人撞了,我要去4s店修,当时看对面态度还好就说的修好了算了,但是4s店离我这有380多公里,过路费,油费,呆了3天修车,回来了叫对方出一部分,对面马上就翻脸不认人了,保险公司的也是,还叫嚣让我去告他们,所以说这事情当时就什么都要考虑清楚。不能被撞了自己还吃了哑巴亏


那一翅


说说自己的经历

九月份

老婆开车路口等红灯排在第一个

一会儿后面一辆车直接撞上来

下车很气

对方也一个劲赔不是

说看手机了没刹住

然后报警定责

定损修车

4s店倒有代步车

不过是外牌的 就没要

修了几天

就打了几天的车

打车费花了五六百

自己承担的

没有和对方扯

毕竟车祸谁也不想的


陆陆无为


我把别人车撞坏了,要修十天左右,对方要求赔偿每天无车开的费用,我该怎么办?

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四款: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因此,对方要求赔偿这项损失,从法律上来讲是合理的。关键的问题是合适。

那么怎样才算合适呢?

第一,确实需要。对方有证据证明,自己的车辆是日常生活必须的代步工具,而不是偶尔使用。

第二,数额合理。对方有证据证明他主张的代步费用是合理的。例如他原来的车辆每月使用1000公里左右,要求赔偿的数额不能明显超过这个数额。

第三,规格合理。对方有证据证明,他主张的代步车辆没有超过合理的限度。例如,他的故障车是五万元左右的二手车,他主张的赔偿不能明显超过这个档次,他要租用三十万以上的车辆代步,那就明显超过了合理的限度。

总之,这种事情,建议由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协商解决。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我刚理赔完,对方全责,修车三天交通费用800,一审判对方支付120的出行费用,较真,不服,上诉中院,最后中院调解,对方保险公司赔400,对方车主赔200,打官司费用50,对方付。其实现在很简单的,只要提供正常出行(如上下班时间点,出租车)发票,修车单据(有入厂时间出厂时间)或者到正规公司租车发票,提供这些加一份诉状,费用50,就坐等法院判或者调解,不过过程比较久,一审二审花了5个月。

事情很简单,交警判他全责,他不服,就是不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没认定书对方保险公司不赔。那我只能自行修车,然后修车期间去租一辆相同价位的车辆(法官给的建议),之后将所有票据拿给法院。要是他当初签责任认定书我就直接叫对方保险俢就好了,也不会有什么交通费用。这种人就是要治他,他以为拖着我就解决不了,既然告都告了干嘛不多要点交通费?本来没那么多交通费。


开奔驰戴草帽


其实遇到这样的事,估计每个人都会很闹心。但是事情还是要解决的。我们先来看一下这件事,首先是你把别人的车撞坏了,自己也承认是撞坏的,那就是说自己要承担给别人修车的费用。再一点就是车要修10天左右,在这个期间,对方要求赔偿每天无车开的费用。从这一点上来说对方的要求稍微有点过。因为既然已经答应给他修车了,再提这些要求确实有点不应该。这个时候你应该跟他好好谈一谈。

两个人心平气和的谈一谈,其实遇到这样的事情,大家应该换位思考,谁也不想去撞别人的车。那既然已经发生了这样的事情,就应该好好的把对方的车修好,然后给人家道歉,做到这样已经可以了,如果对方再提无理的要求,那就不好了。可以买一点东西到对方家里慰问一下也就没事了,这个时候关键是自己的态度一定要好,要真诚让对方感觉到你是真心实意向对方道歉。我相信对方能够接受的。

再一个就是如果对方一直是开车上班的,没有车就不行的话,如果如果说你上班顺道的话,也可以接上对方一起去上班。这样的话,对方也会非常感激你。说不定两个人还能成为朋友呢,俗话说不打不相识。但是也不排除有一些人是无理取闹,比如说可开车可不开车,但是他就要求你给他赔偿费用。所以说遇到这样的事情要分析情况。第3点就是要及时关注修车的情况,让人家尽快把车修好还给车主。自己开车出门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不急躁,不喝酒,这样就会避免撞车的可能性。


文史大世界


对方可以租借一辆同档次的车,这个车的费用你是要佩服的,这是合理费用,如果借得太贵的就不合理了,不会支持,不过一般都是通过诉讼,时间太久,大家都耗不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