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一年供熱季。
很多小區供暖溫度,僅僅是達到18℃而已。
供暖企業省了錢達了標,百姓無法投訴。
但室溫 18 ℃達標真的合理嗎?
不知道這個標準是何時何人因何確立的。
制定標準的人家裡是 18 ℃嗎?
在 18 ℃的室溫下如何做到一家人其樂融融,歡聲笑語。
達標溫度是不是該改一改了呢?
更何況測溫方法也不合理
室溫 18 ℃達標,這 18℃ 裡,暖冬佔幾℃,保溫層佔幾℃,房屋密封性佔幾℃,真正屬於供暖公司的又有幾℃。
要測,測進水管溫度和出水管溫度更合理一些。
供暖公司們,好好供暖吧,心別太黑了。
畢竟採暖費漲了,煤價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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