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四官”问题的典型案例

赤峰市松山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四官”问题的典型案例

松山区法院明迪、林立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问题

2015年,林立楠身为某借款合同纠纷案的主审法官,在诉讼保全过程中违反《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查封未到现场进行,未制作清单,导致被查封物品数量不能确定,且被申请人不认可并称材料已灭失,最终引发信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松山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明迪身为本案后续执行法官,违反《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存在查封未到现场进行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2019年10月,松山区纪委决定对林立楠诫勉谈话,给予明迪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问题的发生,暴露出当前少数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作风涣散,属于“懒官”作派。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重点围绕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整治昏官,以推动“马上办”作风整治懒官,以上交“成绩单”制度整治庸官,以排查“风险点”行动整治贪官,不断净化机关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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