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區紀委監委通報1起“四官”問題的典型案例

赤峰市松山區紀委監委通報1起“四官”問題的典型案例

松山區法院明迪、林立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問題

2015年,林立楠身為某借款合同糾紛案的主審法官,在訴訟保全過程中違反《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查封未到現場進行,未製作清單,導致被查封物品數量不能確定,且被申請人不認可並稱材料已滅失,最終引發信訪事件,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松山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明迪身為本案後續執行法官,違反《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存在查封未到現場進行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2019年10月,松山區紀委決定對林立楠誡勉談話,給予明迪黨內警告處分。

以上問題的發生,暴露出當前少數幹部紀律規矩意識淡薄,作風渙散,屬於“懶官”作派。全區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要深刻汲取教訓,重點圍繞以“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整治昏官,以推動“馬上辦”作風整治懶官,以上交“成績單”制度整治庸官,以排查“風險點”行動整治貪官,不斷淨化機關政治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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