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區紀委監委通報1起“四官”問題典型案例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劉惠)11月14日,赤峰市松山區紀委監委通報1起“四官”問題典型案例。

2015年,林立楠身為某借款合同糾紛案的主審法官,在訴訟保全過程中違反《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查封未到現場進行,未製作清單,導致被查封物品數量不能確定,且被申請人不認可並稱材料已滅失,最終引發信訪事件,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松山區法院執行局副局長明迪身為本案後續執行法官,違反《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存在查封未到現場進行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2019年10月,松山區紀委決定對林立楠誡勉談話,給予明迪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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