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礙村委會修路、且拒不執行,泗水法院強制執行

11月12日,泗水縣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了一起排除妨害糾紛案,對泗水縣華村鎮城子頂村徐某進行強制執行。

今年4月,城子頂村村委會因修路與村民徐某發生排除妨害糾紛,原告城子頂村委會訴至法院,請求徐某排除妨害,拆除其在村中路面上修築的空心磚牆和栽種的楊樹。

庭審中,被告提起反訴,要求村委返還其宅基地一處,並賠償損失。

經審理,泗水人民法院依法判決:被告(反訴原告)徐某於判決生效後十日內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清除涉案宅基地上的空心磚及楊樹,恢復道路通行。

上述判決生效後,被告徐某拒不履行判決書所確定的法律義務,城子頂村委會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泗水縣人民法院執行法官考慮到案件涉及到過繼、遺贈等特殊情況,簡單採取強制措施,可能引發不良後果,於是多次與鎮政府片區主管聯合對被執行人徐某進行法律解釋、政策講解,10餘次上門做被執行人徐某的思想工作,希望能夠化解雙方矛盾。但被執行人徐某以家中有病殘親屬為由,強烈抗拒執行,案件最終進入強制執行階段。

考慮到被執行人家中有病殘親屬,泗水縣人民法院充分研判案情,制定詳細的執行預案。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強制執行,成功將原、被告所爭議宅基上的磚塊、楊樹清理完畢,案件得以順利執結。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李巖松 通訊員 顏曉華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