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取得階段性成效

本報訊 11月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情況新聞發佈會在烏魯木齊召開,自治區黨委統戰部副部長王克勇介紹了工作開展情況。

王克勇表示,新疆深入持久開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取得了階段性顯著成效。昌吉、伊犁、塔城、阿勒泰、吐魯番、巴州等6地(州、市)被國家民委命名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州(地區、市),50個單位和12個基地被國家民委命名為全國民族團結進步示範單位和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基地,目前新疆有國家級、自治區級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單位)1338個(次),模範個人2315人(次)。

王克勇介紹,新疆全面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權益,保障各族人民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的權利。2018年,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佔64%;出席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的新疆代表中少數民族代表佔63.33%。新疆堅持把培養使用少數民族幹部作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的重要內容,培養造就了一大批優秀少數民族幹部。1950年,新疆少數民族幹部僅3000人。截至2018年底,新疆行政企事業單位少數民族幹部達到42.8萬人,佔幹部總數的50.3%。

記者 查燕榮 通訊員 石潤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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