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13條整改措施解決突出問題

近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認真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實施意見要求,針對全區法院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總結,並下發13條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明確要求,全區法院要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列入黨組重要議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黨組會或領導小組會議,查擺問題、研究對策、仔細安排,壓實主體責任。堅持以上率下,黨組書記、院長等院領導年內每人至少承辦或主持審理一起重大、疑難、複雜涉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聚焦黑惡勢力犯罪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行業和領域;聚焦直接影響社會穩定,具有“三股勢力”背景的黑惡勢力犯罪;聚焦黑惡勢力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依法嚴懲組織者、領導者、頭目和骨幹成員。嚴格把握緩刑、減刑、假釋適用條件,堅決快審重判,決不給黑惡勢力犯罪分子留有任何逃避法律制裁的可乘之機。

全區法院要強化督查指導,新疆高院全程指導掛牌督辦案件,對長期未結的加大監督指導力度,督促受理法院加快審判。新疆高院刑庭每半年、各分院和中院每季度對各自轄區審理的涉黑惡勢力犯罪刑事案件進行一次督查指導,將發現的問題形成臺賬,督查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反饋被督查法院,提出具體整改要求;被督查法院在5個工作日內報出整改方案,1個月內報出整改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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