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0529 證券簡稱:廣弘控股 公告編號:2019-43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特別提示

1、本次股東大會無否決議案的情形。

2、本次股東大會不涉及變更前次股東大會決議的情形。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召開情況:

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11月1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過深交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9年11月13日15:00至2019年11月14日15:00任意時間。

召開地點:廣東省廣州市東風中路437號越秀城市廣場南塔37樓公司會議室

召開方式:現場投票表決與網絡投票相結合方式召開

召集人: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主持人:公司董事長蔡飈先生

會議通知及相關文件刊登在2019年10月30日的《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及巨潮資訊網上,會議的召集、召開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章程》有關規定。

2、出席會議股東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計4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

301,397,335 股,佔公司股份總額的51.6277%。其中,通過現場投票方式出席的股東2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301,390,135股,佔公司股份總額的51.6264%;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2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7,200股,佔公司股份總額的0.0012%。出席本次股東大會表決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中,中小投資者(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共3人,代表有表決權股份數727,403股,佔公司股份總額的0.1246%。

3、其他人員出席情況: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聘請的律師及其他相關人員。

二、議案審議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採用現場投票表決和網絡投票表決相結合的方式,審議並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關於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9年度財務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情況:同意301,397,335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0000%;反對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棄權0股,佔出席本次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資者(除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東以外的其他股東)表決情況為:同意727,403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對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棄權0股,佔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表決結果:議案獲得通過。

2、審議通過關於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為公司 2019年度內部控制審計機構的議案。

三、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廣州金鵬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秦漫銀、林勳華

3、結論性意見:本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也符合《公司章程》和《議事規則》的規定,均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 經與會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決議。

2、 法律意見書。

廣東廣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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