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门诊慢性病认定开始

[https://asyoss.newaircloud.com/asy/pic/201911/14/81c159f6-949b-42cd-9d54-e7fa2af0cdec.jpg] 14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获悉,我市2020年上半年门诊慢性病种认定报名已经开始,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受理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报名登记和初审。这次门诊慢性病认定中,新增了职工医保门诊慢性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及门诊慢性病种治疗服务范围。 新增职工医保慢病定点机构 2020年上半年门诊慢性病种认定报名新增加了4家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增加后门诊慢病定点医疗机构总计达到了38家。2020年上半年职工医保我市新增门诊慢性病种定点医疗机构及门诊慢性病种治疗服务范围的有: 1、鞍山铁东区中医院: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高血压三期; 2、鞍山益仁肛肠病医院: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银屑病、高血压三期; 3、鞍山馨康医院: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高血压三期; 4、北京同仁堂鞍山医院:冠心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高血压三期; 15日开始到定点机构报名 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相关人士介绍,报名参检患者必须为鞍山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至11月29日16点整(节假日休息)。通过本次复审认定后,2020年1月1日起参保人在所选择的定点医院就医,便可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相关费用可按相关政策报销。 此次慢性病认定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患者本人医保IC卡、患者本人身份证、医保IC卡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复印至一张A4纸上)、两年内住院病志(需加盖医院公章)及出院小结复印件或一年内真实的门诊病志(需有医生名章和医生签字)及真实的相关检查报告单(需有医生名章和医生签字)。住院病志无医院公章的不予报名。所提供的门诊病志及相关检查报告单不真实的,一经查实取消门诊慢性病资格,并追究责任。 复审认定需携带的材料包括:患者本人医保IC卡或患者本人身份证、门诊慢性病种申请表、医保IC卡、身份证复印件(复印至一张A4纸上)、两年内住院病志(需加盖医院公章)及出院小结复印件或一年内真实的门诊病志(需有医生名章和医生签字)及真实的相关检查报告单(需有医生名章和医生签字)。复审认定后门诊慢性病种申请表、出院小结(如出院小结无医院公章需留存带医院公章的住院首页)或门诊病志及相关检查报告单由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留存,不再返还有需要的可自行复印。 不按规定参加认定视为放弃 如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患者,只能选择一种门诊慢性病种;以往已办理门诊慢性病种且享受待遇的不需再次报名,可继续享受门诊慢性病种待遇,暂不复审。已享受肾透析和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的申请高血压Ⅲ期门诊慢性病种的,仅需到所选医院报名并提交两年内相关住院病志,不需参加复审认定。异地工作或长期异地居住参保人员,可由本人或代办人携带患者两年内住院病志到我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二楼53号窗口提交慢病复审申请。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复审认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慢病复审地点为鞍山市第二医院门诊大厅一楼西侧 “体检中心”,具体时间由患者报名的定点医疗机构通知。门诊慢性病种鉴定结果患者可于2020年1月15日后到所报名医院查询。 (职工慢性病对照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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