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被执行人无财产而且过世该怎么办?有何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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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被告B的儿子打人的证据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如果没有就不好办了,至于民事执行被告财产这部分,被告活着的时候就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现在人死亡了这起民事赔偿也就随之终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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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遗产,可以起诉其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给付义务,入过没有遗产,只能终结。


孟凡明律师


1、如果你所述情况属实,那么被告B并非造成十级伤残的侵权赔偿主体,“找关系”如果属实且有证据,考虑存在贪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原生效判决错误。

2、民诉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但是当时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据以做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有上述四种情形的,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3、如果不存在上述情况,依据已生效判决,被告B死亡后,继承人在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赔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在其遗产范围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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