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除了“花呗”“借呗”还注册了“办呗”商标,却被驳回

双十一刚过,小伙伴们剁完手,也该考虑下还花呗、借呗了吧。咱们也不得不佩服阿里这一切猛如虎的布局,不仅创造了双十一购物节,让大家买买买,还准备了花呗让大家花花花。而除了花呗、借呗,小编发现,阿里还注册了第三个“呗”—“办呗”。

阿里是一家非常重视知识产权的企业,对于每一个产品都有自己的商标规划!花呗、借呗自然是申请了商标注册。

阿里除了“花呗”“借呗”还注册了“办呗”商标,却被驳回

阿里除了“花呗”“借呗”还注册了“办呗”商标,却被驳回

阿里一共注册了37枚“花呗”商标。而关于借呗的商标也不少,一共有35件。但相较于花呗的一帆风顺,“借呗”商标的注册确实充满坎坷。除了8件“借呗呗壳”注册成功外,其余的有关“借呗”商标全部都被驳回了。

而今天要说到的“办呗”,大家都很陌生吧,阿里至今一共为“办呗”注册了9枚,无一例外地都被驳回了!而驳回的主要原因是缺乏显著性。

阿里除了“花呗”“借呗”还注册了“办呗”商标,却被驳回

阿里除了“花呗”“借呗”还注册了“办呗”商标,却被驳回

在申请商标被驳回后,阿里巴巴集团在法定时间内向原商标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原商评委)提出复审申请。

阿里巴巴集团认为,申请商标与指定服务没有直接的联系,亦未直接表示服务的特点。申请商标使用在指定服务上具有显著性。申请商标与支付宝关系密切,具备作为商标的识别功能,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宣传使用已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而原商评委经复审后认为:

一、申请商标为普通书写体汉字“办呗”,指定使用在广告等复审服务上,相关消费者不易将其作为商标加以识别,难以起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缺乏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已构成《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之情形。

二、且申请人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过使用已取得注册商标应有的显著特征。

原商评委依照《商标法》相关规定,对申请商标在复审服务上的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阿里注册“办呗”商标将用于哪些业务,我们还不得而知。但此次案件再一次告诉我们,商标显著性对于注册成功的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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