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裡糊塗在公司“掛名”當法人 拒不執行被拘留

“感謝法官們,為我討回了血汗錢!”金某拿著討回的工資款忍不住的感謝著。

自2017年7月份開始,金某承接岳陽縣某汽車服務公司汽車油漆修補工作,約定按月結算工資材料等款項,後因該公司資金週轉困難,款項斷續拖欠,累計欠金某工資款15000元。由於該汽車服務公司各股東之間相互推諉,拒不付款,金某遂訴諸法院。後經法院調解並達成調解協議,由汽車服務公司於2019年1月12日之前支付金某工資款15000元。

雖達成了調解協議,由於汽車服務公司資金鍊斷裂,店鋪停止經營,所以未按時履行還款義務。金某隻好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找到該汽車服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譚某,敦促其及時支付金某工資,譚某三番五次都答應支付,但最後皆杳無音訊。

隨後,執行幹警依法對譚某作出了司法拘留15天的決定。譚某的父母立即來說明情況,“他這個傻瓜,上了別人的當啊......”原來譚某也只是汽車服務公司的一名普通員工,自己沒有讀過多少書,根本不懂得什麼是法定代表人,也不知道法定代表人有什麼權利義務,受其朋友(該公司的股東之一)的矇騙,便稀裡糊塗的當上了所謂的法定代表人,汽車服務公司關門後,也只能在外打零工賺錢。

瞭解情況後,執行幹警對各股東的多番聯繫和勸說,最終一位股東願意先墊付金某工資。當15000元在臨近下班前送到金某手中時,金某露出了久違的笑容,並連聲道謝,這便有了開頭那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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