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關於出資人組會議召開情況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關於出資人組會議召開情況公告

證券代碼:000982 證券簡稱:*ST中絨 公告編號:2019-120

本公司管理人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2019年7月9日,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銀川中院”)作出(2019)寧01破申29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受理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銀絨業”)重整一案,並於同日指定中銀絨業清算組擔任中銀絨業管理人(詳見中銀絨業於2019年7月11日發佈的《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關於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繼續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公告》,公告編號:2019-69)。

一、股東參會情況

公司出資人組會議於2019年11月13日採取“現場+網絡”方式召開。

出席出資人組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612人,其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為1,034,673,658股,佔公司總股本的57.3213%。其中,出席現場會議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4人,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共計877,765,544股;參加網絡會議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608人,參加會議的股東所持有表決權的股份總數共計156,908,114股。

二、會議表決情況

出資人組會議對《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以下簡稱“《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進行表決,表決結果為:同意1,032,665,031票,佔出席會議股份總數的99.8059%,已超過出席本次會議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第八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條的規定,《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已獲得本次出資人組會議表決通過。

三、律師見證法律意見

寧夏興業律師事務所出具了興業書字(2019)第【284】號《關於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出資人組會議的法律意見書》,寧夏興業律所事務所律師結論意見為:本所律師認為,公司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本次會議召集人資格、出席會議人員資格、本次會議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均合法有效。

四、風險提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如果公司重整計劃未能獲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則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並進入破產清算程序的風險。如果公司被宣告破產,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9年4月修訂)》第14.4.1條第(二十三)款的規定,公司股票將面臨被終止上市的風險。

管理人將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密切關注並及時披露相關事項的進展,公司發佈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及巨潮資訊網 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告為準。同時也提醒廣大投資者謹慎決策、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寧夏中銀絨業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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