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網上買的名錶竟是“水貨”

​​  人們在購買手錶、手機等電子產品時經常會提到“正品行貨”和“水貨”的概念,兩者主要差別在於進貨渠道和售後保養維修等。一旦消費者買了“水貨”,是不能享受廠家的正常維修保養的。小玲就碰到這麼一件事,在知名網上購物平臺購買手錶時,平臺承諾“正品行貨”,能夠全球聯保,事後維修保養時卻處處碰壁,只因平臺為“非授權經銷商”。

什麼?網上買的名錶竟是“水貨”

  近日,上海一中院審結了這起網絡購物合同糾紛案,認定商家在銷售手錶過程中存在謊稱“正品行貨”的消費欺詐行為,判決商家退還消費者購物款並支付三倍賠償金。

截錶帶時發現網上買的名錶是“水貨”

  小玲想給丈夫買一塊名錶作為禮物,經過精心比較,選中某知名網上購物平臺的一款歐米茄手錶,樣式合心意,價格也合適,關鍵是“售後保障”一欄裡載明“保證100%正品行貨,與商場購買享受相同的質量、服務保障”。

  名錶的後期維修保養很重要,因此小玲向在線客服再次確認了手表是否為正品行貨和相關售後政策等,客服人員答覆,“手錶為正品行貨,全國聯保三年”。這讓小玲很放心,於是她下單購買了這款歐米茄手錶,共支付18,523元。

  不久,小玲就收到了手錶。丈夫試戴後,發現手錶錶鏈太長,需要截掉一段。他們便前往歐米茄指定官方售後服務處截取錶帶。然而,售後中心人員卻告知小玲夫婦,歐米茄並未授權該網上購物平臺銷售該品牌手錶,因此不能提供售後服務。

  小玲隨即撥打歐米茄官方客服熱線求證,客服人員告知小玲,某網上購物平臺確實不是歐米茄授權經銷商,小玲不能享受官方售後服務。

  “那麼我買的這塊表不是正品,是水貨?這和當時承諾的可一點都不一樣!”

  小玲遂訴至法院,請求法院判令某網上購物平臺退還手錶購物款,並就其銷售過程中的消費欺詐行為增加三倍賠償金額。

法院:網絡賣家構成消費欺詐

承擔退一賠三責任


  一審法院審理查明,小玲從某網上購物平臺處購買的歐米茄手錶並非由瑞表國際(中國大陸唯一授權進口商)進口的貨物,不能享受品牌質保服務。

  一審法院以某網上購物平臺存在欺詐行為為由支持了小玲要求退一賠三的訴訟請求。某網上購物平臺不服,認為小玲購買的歐米茄手錶取得了生廠商的授權,系合法在境內銷售,遂上訴至上海一中院。

上海一中院認為:

  本案的爭議焦點在於某網上購物平臺是否構成對消費者的欺詐,是否需承擔退款、賠償相關損失以及懲罰性賠償三倍價款的責任。

  欺詐是指一方當事人故意告知對方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誘使對方當事人做出錯誤意思表示的行為。正品行貨係指由生產商授權的一級進口產品代理商或經該代理商授權的相關特約零售商出售的產品。某網上購物平臺在其銷售網頁標明其出售的商品系“正品行貨”,並承諾“與商場購買享受相同的質量、服務保障”。而事實上,係爭手錶並非正規銷售代理商處所獲得的產品,某網上購物平臺亦無法提供合法性來源證據,為此不能享受相應質保服務。某網上購物平臺未如實告知小玲手錶進口詳細信息,從而誤導小玲做出了錯誤的意思表示,該行為構成消費欺詐。

  據此,上海一中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法官說法​

  本案主審法官王剛指出,《民法總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明確規定了消費欺詐的法律後果,不論是網絡經營者還是實體經銷商,向消費者提供有關商品或者服務的信息時,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若經營者的行為構成消費欺詐,根據規定,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消費者在網絡上購買大宗、昂貴物品時,也要提高警惕,勿輕信網上宣傳,注意核實物品來源,詳細瞭解售後服務等,並注意保存相關證據,一旦發生爭議,及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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