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澄清:目前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 機構冒用央行名義交易後果嚴重

北京商報訊(記者 孟凡霞 馬嫡)央行數字貨幣的任何風吹草動都牽動著行業神經。11月13日,針對近期網傳的央行已發行法定數字貨幣,更有個別機構冒用央行名義,將相關數字產品冠以“DC/EP”或“DCEP”在數字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的情況,央行澄清:目前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DC/EP),也未授權任何資產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

央行澄清:目前未發行法定數字貨幣 機構冒用央行名義交易後果嚴重

對於法定數字貨幣的最新進展,央行表示,目前仍處於研究測試過程中。

據瞭解,近期市場頻繁傳出一種名叫“DC/EP”或“DCEP”的數字貨幣,且在相關資產交易平臺進行交易。對此,央行表示,市場上交易“DC/EP”或“DCEP”均非法定數字貨幣,網傳法定數字貨幣推出時間均為不準確信息。

同時,央行提醒,目前網傳所謂法定數字貨幣發行,以及個別機構冒用人民銀行名義推出“DC/EP”或“DCEP”在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交易的行為,可能涉及詐騙和傳銷,請廣大公眾提高風險意識,不偏信輕信,防範利益受損。

北京商報記者注意到,就在央行今年8月明確“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研發步伐”為2019年下半年重點工作之一後,數字貨幣市場越發“活躍”,期間也不斷有“央行發行數字貨幣80天內落地”、“央行數字貨幣工作組會晤相關公司區塊鏈板塊負責人”等傳言流出,央行對此一一闢謠。

不過,需要指出的是,歷經五年籌備研究,今年央行數字貨幣正加速推進。

2019年8月2日,央行召開的2019年下半年工作電視會議中提到,加快推進我國法定數字貨幣研發伐,跟蹤研究國內外虛擬貨幣發展趨勢。緊接著,在8月10日舉行的中國金融四十人伊春論壇上,央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穆長春透露,2014年至今,央行數字貨幣DC/EP的研究已經進行了五年,現在“呼之欲出”。央行決定保持技術中性,不預設技術路線,並採取雙層運營體系。

據瞭解,DC/EP(DC是數字貨幣,EP是電子支付)採取的是雙層運營體系,即先把數字貨幣兌換給銀行或者是其它運營機構,再由這些機構兌換給公眾。

9月24日,央行行長易綱在出席新聞發佈會時表示,數字貨幣研究取得積極進展,央行數字貨幣與電子支付相結合,未來數字貨幣的目標是取代一部分M0,不是替代M1或M2。易綱提到,目前數字貨幣推出目前沒有時間表,還會有一系列的研究、測試、試點、評估、風險防範,特別是數字貨幣跨境使用,還會有反洗錢、反恐融資等一系列監管要求。

隨著央行數字貨幣推出時間表提速,近期市場討論也逐漸升溫。“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研發至今已有五年之間,近期出現了準備發行的跡象。”11月13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區塊鏈工作組組長、中國銀行原行長李禮輝出席活動時如是說。

李禮輝介紹,法定數字貨幣或將採取賬戶松耦合+電子錢包的方式,可脫離銀行賬戶實現端對端的價值轉移,減輕交易環節對於金融中介的依賴,且可在央行許可的範圍內,實現可控的匿名支付。

“大數據應該是公共品還是私人產權、如何平衡數據的效力和隱私保護也值得關注。”光大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彭文生如是說。他還表示,對於央行數字貨幣,最應該關心的是支付不支付利息。不支付利息,受到擠壓的是微信支付和支付寶;支付利息,受到擠壓的是傳統的銀行體系。“按照中國央行最近的一些說法,強調電子支付,就要替代現金,而現金是沒有利息的,如今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已經替代現金,所以央行數字貨幣替代現金的空間其實是有限的。如果支付利息,就不是現金了,類似於銀行存款,該擔心的就是傳統銀行機構。”

多位業內分析人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還表示,數字貨幣的發行將對商業銀行業務模式產生挑戰,需要銀行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業務策略。此外,可能會對一些現有的非主權化數字貨幣帶來一定的衝擊,會分散一部分需求,整個市場可能會遭遇重新估值的風險。

整體來看,央行發行數字貨幣有突破性意義,但也需要看到目前這一新生事物正處於探索階段,尚需經歷時間檢驗。李禮輝表示,中國的法定數字貨幣還要進一步研究,比如替代範圍的選擇、可控匿名的尺度、脫網運行的技術等。同時,也要加快數字金融制度建設,立足於保證數字金融的可持續發展,應抓緊制定數字貨幣發行、數字金融市場監管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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