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靖远辖区小型营运货运报废明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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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彻底消除报废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带来的安全隐患,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靖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达到报废标准车辆进行曝光,请机动车所有人及企业尽快到靖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相关报废业务。

对已达报废标准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公安交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规定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并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二十七条或第三十条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对驾驶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和《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八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处2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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