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无证驾驶未年检“报废”车上路并有106条违法,桂林这个“牛司机”当街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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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缉查布控”响起报警

原来是一辆逾期未年检车辆

当交警拦停该车进行检查时发现

该车竟然有106条交通违法未处理

司机竟还未取得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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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黍os:你到底想搞什么!

警示|无证驾驶未年检“报废”车上路并有106条违法,桂林这个“牛司机”当街被抓!

7月2日下午3点22分,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峰大队分控中心缉查布控系统响起报警,在信义路与西凤路交叉口,一辆由西往东行驶的桂CAN8**的白色小车逾期未年检。接到拦截指令后,路面执勤民警在观漪桥东口成功将该车拦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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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况某主动承认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后通过对车辆相关信息的核查,民警发现,该车从2013年至今都没有参加年验,已达强制报废标准,且该车从2012年至今有106条交通违法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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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秀峰交警大队依法暂扣了该车,并依法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况某作出罚款15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七十五条的相关规定,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将处以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收缴、强制报废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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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民警将督促况某对桂CAN8**车辆的多条违法进行处理,还将对他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作出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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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提示

01

无证驾驶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同时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更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诸多原因,无证驾驶人员往往欠缺合法驾驶要件,加之车辆本身来源不明、手续欠缺等更易滋生和诱发超员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交通肇事、盗抢等违法犯罪案件。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15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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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机动车逾期未年检使驾驶员无法及时发现机动车制动、转向、灯光等安全系统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保养和维修,上路行驶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

且根据机动车保险相关规定,车辆未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车主将无法获得理赔。

处罚:车辆逾期未年检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处以150元罚款、记3分。

此外,连续3个周期未检验将被强制报废。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第四款“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就是说哪怕车辆未达到报废期限,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年检的,车辆也将强制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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