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對巡查民警承諾“酒後不開車”20分鐘後酒駕又與民警“狹路相逢”他的承諾打了自己的臉

男子對巡查民警承諾“酒後不開車”20分鐘後酒駕又與民警“狹路相逢”他的承諾打了自己的臉

荊門晚報訊(記者李柬 通訊員賀林輝)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近日,一男子喝酒後準備開車被民警及時攔住並教育勸導,該男子表面答應民警,20分鐘後,該男子仍然開車去消夜,豈料又碰到巡邏民警,被當場抓獲。

11日凌晨2時30分,巡特警支隊十里牌警務站民警駕車巡邏至望兵石路段,發現路邊停著一輛小轎車,靠近時該車輛準備駛離,民警覺得該小轎車很可疑,立即上前攔停盤查。車門一打開,一股酒氣撲來,車上三名男子明顯都喝了酒,面對民警,三人連連認錯,態度誠懇,堅決表示會遵紀守法,喝酒不開車。民警見狀對三人進行嚴厲批評教育後,幫忙將車停在附近一酒店停車場。

隨後,民警到十里牌小學和雨田小區巡邏,20分鐘後駕車經過白雲大道時,發現迎面開過來的一輛車正是剛才盤查的那輛小轎車。因當時車上三人都喝了酒,為安全起見,確定司機是否另有其人,民警當即駕車掉頭,準備進行核實。豈料,小轎車發現警車後,迅速改變路線。民警隨即跟上,一直跟到格林美北側一斷頭路處,發現嫌疑車輛轉進去開到盡頭後躲在了大貨車後面,民警遂上前將剛下車準備逃離的駕駛員控制。

該駕駛員正是之前三人中的一個,民警檢查發現,此時車上還有兩名男子。駕駛員伍某某不停打自己的臉,稱民警盤查後,剛好有個朋友打電話約其再去消夜,想著民警已經離開,遂心存僥倖駕車前去,沒想到又在白雲大道遇到巡查民警。

民警隨後將涉嫌酒駕嫌疑人伍某某移交交警支隊查處。經交警檢測,伍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43mg/100ml,屬於酒駕。

民警提醒:飲酒駕駛危害大,極易引發各類交通事故,駕駛人千萬不要心存僥倖,否則,只能害人又害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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