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錢就能“撈人” 、買駕照……這個恩施人戲演砸了

自稱有“關係”能從看守所“撈人”、能代辦駕照。結果人沒“撈”出來,反而把自己送進了“班房”。近日,經恩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伍某犯

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並處罰金2000元。

花錢就能“撈人” 、買駕照……這個恩施人戲演砸了

伍某曾因合同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被害人鄧某因其朋友涉嫌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想通過關係“保”出來,通過朋友認識被告人伍某,伍某謊稱曾在公安局任職,認識很多領導,可以解決這個事,但是需要錢去疏通關係,以此為藉口騙取鄧某等人的財物近萬元;

花錢就能“撈人” 、買駕照……這個恩施人戲演砸了

後經鄧某介紹,被告人伍某認識吳某等人,承諾他們可以不用參加考試就能拿到駕駛證,以代辦駕駛證名義騙取吳某等人人民幣25000餘元。

檢察官提醒:

花錢就能“撈人” 、買駕照……這個恩施人戲演砸了

“撈人”詐騙中,犯罪分子之所以屢屢得逞,重要原因之一就是部分受害人錯誤認為靠花錢和關係就能躲避刑事處罰,希望通過所謂的“關係”,幫助涉嫌犯罪的親友逃避法律的處罰。此類詐騙案件,不僅侵害了公民的財產,更妨害了司法機關的公信力。

取保候審、保外就醫、監外執行等都有嚴格的、法定的程序和制度,大家要提高法律意識,不要盲目相信他人能夠通過花錢打通關係逃避刑罰。

一定要通過正規駕校考取駕駛證,提高警惕,切勿相信代辦駕照、花錢“包過”,以防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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