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战斗民族的俄罗斯为什么在日俄战争里被日本人吊打?

冬天我最帅1


吊打,哈哈哈。在某些哲学家的眼里,人某些时候也是"一部非常复杂、由大量物质配合而成、随着各种性质、比例、活动方式而变化的机器"。尤其残酷的战争。

日俄战争发生在1904年到1905年间,其根源是争夺中国辽东半岛和朝鲜半岛的控制权,在中国东北的土地上进行的一场战争。



必须承认的是,这场战争引起世界人瞩目,美国历史学家斯塔夫里阿诺斯在《全球通史》说:回顾起来,这场战争是远东历史乃至世界历史的一个重要的转折点。这场战争的意义除了确立了日本的强国地位之外更重要的是“历史上第一次一个亚洲国家战胜了一个欧洲国家,而且是一个大帝国。

这场战争向诸殖民地民族的千百万人表明,欧洲的统治者并不是神圣的、命中注定的。自征服者时代以来,白人第一次被打败,全球所有的非白人民族都充满了令人激动的希望。所以说日俄战争是近代历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当然,远东舰队和波罗的海舰队的覆灭,在尼古拉二世看来无法解释甚至荒唐可笑的。但别人眼中是不难理解到纯属正常发挥。



在日本东乡平八郎的指挥下,处于劣势的日本海军全歼了俄罗斯太平洋舰队和其波罗的海舰队。

东乡平八郎更是一战成名,面对无数的照相机以及无数的赞誉之声,东乡平八郎什么也没有说,只拿出了自己的腰牌,告诉大家,他之所以成功,只是凭借了上面的七个字:“一生俯首拜阳明。”

所以日本人一些将领常说,王阳明是中国的先师,怎么可能让他徒弟还有敬拜他的人,在中国的土地上失败呢,如果这样也是无法解释甚至荒唐可笑的。



战争结果是日本取得了日俄战争的最终胜利。尽管日方无异于惨胜犹败,但在日俄战争结束后,日本还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权益,双方签订了《朴茨茅斯和约》。俄国作为一个战败国,同意了该条约上的所有内容:

第一条内容是有关对朝鲜的统治权,俄国同意日本在朝鲜地区享有多方面的利益,包括军事、政治以及经济;同时,俄国在东北地区的煤矿以及各种物资也通通都归日本所有;日本在朝鲜占有主导地位,只要是日本认为可实施的策略,俄国不能进行任何干涉。

第二条的内容则主要是关于中国东北地区的控制权。日本在东北地区享有对煤矿的控制权,还包括铁路的使用权。同时俄国还要将他之前所占领的库页岛割让一部分给日本。而且在库页岛归属日本后,岛上之前所有归俄国管辖的公共物资及财产都归属于日本。



第三条内容则是关于军队驻扎的问题。在铁路沿线,除了护卫兵以外,日本和俄国的军队都要撤离出中国东北地区,不再干预中国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而且,中国东北地区的铁路只能用于经济领域的发展,而不能服务于政治军事领域。

第四条内容,俄国在东北不能够再享有平均主义的权利,俄国在中国东北地区所占领的地区,在日俄战争结束后都归日本所有。等等。

时至今日,在欧美一些人眼中,提起日俄战争都是津津乐道。


天行诺


大家好,我是史记新说,很荣幸分享自己的观点。

日俄战争并不存在日本吊打俄国的问题。日俄战争虽然以日本的胜利而告终,但日本赢得非常惨,死亡88429人(战死35122),伤103584人,死伤是甲午战争的几乎20倍;俄国仅死亡14262人(战死12331),伤146032人。日本耗费军费17亿日元,是甲午战争的几乎10倍。可以说,这场战争几乎把日本的常备兵力和财政储备全给打光了。



对日本更残酷的是,日本没有得到任何战争赔款,以致战后很久缓不过来。俄国人虽然输了,但是依旧蛮横,在谈判的时候,直言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不服就再干,这架势让日本人看起来反倒像个失败者。 由于结果不符合期望,很多日本人都觉得接受不了,更有那些激进者直接自杀,用极端的行为表达自己的不满,谴责政府的无能。

不过,惨胜也是胜利,这一结局出乎当时世界舆论的预料,甚至出乎日本决策层的估计。因为,当时双方的军事和经济实力相差悬殊:俄国陆军常备军人数是200万、日本是20万;俄国年财政收入是20亿日元,日本是2.5亿日元。负责对俄作战计划制定和主要作战指挥者儿玉源太郎曾经对贵族院议员金子坚太郎表示:“说实话,我不认为日本能够战胜俄国。”


时至今日,日本仍对日俄战争津津乐道。安倍在2015年8月14日发表的“安倍谈话”中一开始便宣称:“日俄战争鼓舞了许多处在殖民统治之下的亚洲和非洲的人们。”


史记新说


战斗民族只是说他们身体好,胆子大,但这些不是战争的决定因素啊,现代战争看的是武器装备,人员训练,后勤保障,现场指挥。\r 当时俄军受命于沙皇,政治已比较腐败;而日本明治维新后加快工业化进程,实力、野心、谋略都比俄军强势。还有,日军离战场近,机动能力强。\r 而且二战前期苏联被德国几十万几十万的给围歼,最夸张的一次,五十万人被五万德军给围歼了,别问我五万人怎么围歼五十万,我特喵也想不明白啊!


简简单单85391405


可能和自己的实力无关,可能与当时地理,还有历史中的问题,还有统计数据有点误差


分享到:


相關文章: